太原醫保推出5項惠民新舉措 近日,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入開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活動,推出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5項惠民新政。
10月15日,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將5項惠民新政細化,推出具體操作辦法,并印成3萬多份宣傳手冊,在業務大廳、定點醫院發給參保人員。
轉省外就醫不僅限京津滬
【新政規定】由于本省內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設備等原因不能滿足參保人員就醫需求時,除可按原規定轉往北京、上海、天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外,還可按規定轉往全國任何一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
【操作辦法】“太原市城鎮醫保轉省外就醫不再僅限京津滬。”太原市醫保中心明確,符合轉診條件的患者在規定的轉診定點醫院填寫《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審批表》,辦理轉出手續,轉診治療結束后到所轉出的定點醫院進行費用結算審核。
參保患者轉診治療結束后,到所轉出的定點醫院進行結算審核。屆時需要攜帶《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審批表》、正規發票、出院證、費用總明細、醫療手冊、住院病歷復印件、《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身份確認表》及就診定點醫院的等級證明。
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還介紹了可辦理轉診手續的醫院:惡性腫瘤患者需轉診的,由山西省腫瘤醫院辦理轉診手續;骨科疾病需要轉診的,由山西醫科大第二醫院辦理轉診手續;因眼部疾病需要轉診的,由山西省眼科醫院辦理轉診手續(不含居民醫保,居民醫保轉診由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醫科大第一醫院等醫院辦理);因腎病需轉診的,由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辦理轉診手續;傳染性疾病需要轉診的,由太原市第三人民醫院辦理轉診手續;結核病需要轉診的,由太原市第四人民醫院辦理轉診手續;精神病需要轉診的,由太原市精神病院辦理轉診手續。屬于非專科性疾病轉診的,由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醫科大第一醫院、山西醫科大第二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辦理轉診手續。
門診大額疾病待遇提高
【新政規定】參保人員患有兩種以上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大額疾病(如慢性白血病等),經鑒定,可同時享受多種相應疾病門診大額疾病待遇。
【操作辦法】太原市醫保中心提醒,辦理以上手續,參保患者要持個人社保卡 (醫保卡)、《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審批表》進行初審。醫院將初審合格人員信息報太原市醫保中心,該中心于每年6月、12月組織專家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參保患者可領到《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
門診慢性病患者持《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到申報的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慢性病治療,享受相關待遇。認定為門診慢性病的患者只能到認定醫院享受待遇,原則上1年之內不能變更。另外,當月有住院記錄的參保患者不能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對于已享受一種慢性病的參保人員,經審核符合享受第二種慢性病條件的,可使用原有《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到認定醫院進行其他慢性病的治療。”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人士介紹。
需要注意的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門診治療腎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臟器移植后服用抗排異藥,肺原性心臟病,慢性白血病,血友病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5%。參保人員就醫時,醫保報銷信息系統自動調整。
3類人群患白血病報銷不封頂
【新政規定】凡參加太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成年人、大學生、新生兒患以下疾病的,一個醫療年度內醫療費用報銷不設最高限額。同時,取消乙類藥品和乙類項目的個人自負比例,一次報銷和二次補償合計報銷比例為80%。轉外就診者報銷比例降低5%。這些疾病包括: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第一診斷為標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第一診斷為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
【操作辦法】“對以上白血病、先心病作出報銷不封頂的規定,是想切實減輕這些患者的家庭負擔。”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百姓呼聲高,政府對此認真研究,積極使出了“實招”。
太原市明確了新政對應的定點醫院:先心病救治定點醫院為山西省婦幼保健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山西省心血管病醫院;白血病救治定點醫院為山西省婦幼保健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
具體辦理時,凡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由本人或家屬攜帶患者身份證 (戶口本)、《太原市城鎮居民(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和規定的定點醫院診斷建議書,到該醫院醫保科填寫《太原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未成年人(大學生)重大疾病審批表》。定點醫院按規定進行住院治療,如因病情需要,需轉外就醫的患者要到定點醫院醫保科辦理轉診手續,并填寫《太原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審批表》。另外,定點醫院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行出院費用即時結算。
急診就醫起付標準減為一次
【新政規定】急診轉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起付標準由兩次減少為一次。也就是說,參保人員急診就醫后轉住院繼續治療的,急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一并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網絡實時結算,個人只負擔一次起付標準。
【操作辦法】參保患者持診療手冊等材料,按正常手續辦理住院即可。
擇期術前檢查費用也可報銷
【新政規定】參保人員擇期手術術前檢查可在同一醫院門診進行,門診檢查費用納入住院費用一并計算。
【操作辦法】患者在醫院預約做手術的現象,當下很常見。以往,做手術之前的相關檢查費用,不列入住院費用報銷。“此次新規打破了這一規定。”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人士表示,“這就意味著參保患者住院期‘前延’,包括了擇期手術術前檢查。”“不過,只有進行住院手術,才能將門診術前檢查費用納入住院費用,且擇期術前檢查門診費用的等待期不能超過10天。”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術前檢查項目要經醫院醫保科審核后,并入住院費用上傳結算。
患者在門診篩查到手術禁忌癥 (如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等)時,可在門診做治療,待病情穩定符合手術條件后再住院,術前檢查費用的等待期15天內有效。
術前檢查主要包括 (醫院應根據病人情況選擇進行以下檢查):血細胞分析、肝功能+腎功能+血糖+離子+血脂+心肌酶、凝血實驗、尿液分析+尿沉渣鏡檢、便常規+蟲卵鏡檢、肝炎分型、乙肝八項、梅毒+艾滋抗體、心電圖檢查、胸部X光片、腹部彩超+門靜脈血流、ABO血型鑒定、血型抗體測異性鑒定。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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