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聞網訊 9月6日,從市國稅局獲悉,根據國家關于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精神,截至9月3日,市國稅局已經為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辦理免稅公交車輛561輛,免征車輛購置稅1620萬元。
今年6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關于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規定,城市公交企業從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公交企業在城市中按照核定的線路、站點、票價和時刻運營的,供公眾乘坐的經營性車輛和無軌電車按規定免征車輛購置稅。據市國稅局車輛購置稅處處長張美婷介紹,這一政策的出臺將有力支持我市“公交都市”的建設。
為了不影響新增公交車輛注冊上牌、早日投入使用,市國稅局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對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的條件進行了審核,認為該單位車輛型號固定、車輛用途明確,符合享受此項免稅政策的要求。考慮到企業一次性購置車輛的數量較大,此項工作的主管稅務機關迎澤區國稅局主動配合企業,集中人力、分批辦理,以提高效率,全力讓公交車盡快上路、方便民眾出行。
來源: 新太原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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