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戲曲搖籃”“民歌海洋”早于歐洲1600年的陽城生鐵冶鑄技藝、享譽全國的平遙推光漆器髹飾技藝……三晉大地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如何都能得到更好的保護和傳承?7月25日,《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草案)》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初審。我省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105項,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72人。
然而,非遺的保護工作卻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依存的社會環境、自然環境、物質載體所構成的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存續狀況令人擔憂;二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依靠傳承人的口傳心授方式來傳承和傳播教授,由于傳承人的自然減少,加之后繼人才匱乏,加速了一些項目的消失;
三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還遠不能適應保護工作需要,我省項目保護經費每年僅為200萬元,位于全國較低水平;四是立法工作相對滯后,個別地方出現重申報輕傳承、重利用輕管理、重開發輕保護的現象。
為解決上述問題,條例(草案)突出了政府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體職責,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制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制度、代表性傳承人傳承傳播制度;并鼓勵社會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支持建立傳承基地,開展普及活動,明確了未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經過大量調研、舉行論證會和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對條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認為條例(草案)保護、鼓勵性條款不足,應進一步突出山西特色建設。如應增加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實物捐贈國家或委托政府設立的文化機構保管、鼓勵依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地區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等內容;還應從創新社會管理入手,對現存的多頭管理的體制有所突破,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綜合執法機構等。
根據程序,條例(草案)經過此次初審將吸納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進行多次修改,并提請省人大常委會議再次審議。
2我省批復5處保障性住房開發項目 時間:2012-08-15 03:42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進入論壇 手機讀報 點擊評論 本報8月14日訊(記者 蘇景岳)今日,省發改委批復了5處保障性住房開發項目,其中2處為棚戶區改造項目。這些項目全部竣工后,可為太原、朔州、晉中左權的居民提供近6000套保障性住房。
批復的項目中,左權縣學苑小區為保障性住房項目,位于左權縣城萬壽西街,總投資4.7億元。總建筑面積18萬平方米。其中,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不少于996套,經濟適用房不少于666套,回遷安置房不少于90套。
朔州市兩處住房開發項目為棚戶區改造項目,分別為濱河灣小區、清華園小區。濱河灣小區位于朔城區小村北側,七里河南岸,建設住宅不少于1620套,總投資4.8億元。清華園小區位于朔城區開發路西側、恢河北岸,建設住宅不少于950套,總投資2.2億元。
太原市保障性住房項目有兩處。山西匯豐國際住宅小區位于小店區李家莊村,昌盛西街以南、太長高速以東。項目含保障性住房1256套以上,總投資5億元。龍景逸野住宅小區位于小店區大吳村西。項目中,商品住宅面積13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300套,總投資9.5億元。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