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為規范省直廳局管理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我省(山西)明確由省國資委委托省直廳局管理的企業,即使領導人員身兼數職,也只能在一處取薪。我省明確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分配和業績考核由主管部門負責,企業不得自行決定本級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待遇和獎懲。企業領導人員兼職的,只能在主要履職單位進行考核和領取薪酬。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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