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6月24日從省轉型綜改辦獲悉,《省級轉型綜改標桿項目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經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組審定通過,已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轉型綜改辦正式印發出臺。
《辦法》按照產業定位準、技術水平高、節能減排多、投資規模大、經濟效益好、行業帶動強的總體原則,提出了產業轉型、生態修復、城鄉統籌和民生改善四大領域標桿項目在產業政策、投資規模、技術水平、社會效益、示范作用等方面的遴選標準。其中,產業轉型領域標桿項目總投資原則上在10億元以上,部分接續替代產業的項目可適當降低投資規模;生態修復領域標桿項目總投資原則上在1億元以上;城鄉統籌領域標桿項目總投資原則上在3億元以上;民生改善領域標桿項目總投資原則上在1億元以上。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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