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費者協會組織全市30名社會監督員深入餐飲、商場、超市、建材等消費場所,開展了商業服務監督和消費體驗活動。經過半個月的調查,發現在餐飲企業中食品衛生差及不合理收費等問題較為集中。
據分析,此次消費體驗活動中,發現餐飲企業主要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1.食品及從業人員衛生情況不容樂觀:如一些餐館貪圖便宜,購買腐敗、變質的食物;一些酒店的加工、操作間秩序雜亂、衛生情況差;工作人員操作時不佩戴口罩、帽子等。2.設置最低消費金額:部分餐飲企業存在設置最低消費金額的問題,有的商家包間費的最低消費金額之高,令人望而卻步;有的商家對散座也設置了最低消費金額,該行為明顯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3.餐位費收取現象仍然存在:餐位費的收取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屬于不合理收費。4.服務不規范:如用餐高峰期,一些商家的服務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要,服務質量有待提高。5.證照不在明顯位置懸掛:部分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證件未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懸掛。
為此,太原市消費者協會發布2012年2號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餐飲服務時,應注意:1.首先要選擇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等證照的餐飲店,另外要選擇環境整潔、信譽度高的餐飲店就餐。2.就餐時應注意辨別食物顏色和外觀是否正常,是否有異物或異味,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食用,并保留證據。3.如消費過程中發現有包間費、餐位費、最低消費金額設置等,可及時與消協、工商等部門申訴、舉報。4.就餐后,要索取并留存消費票據等有關憑證,一旦發現侵權行為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來源: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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