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太原市醫療保險中心出臺惠民新政,2012年1月1日起,新生兒不繳費也能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這意味著,孩子一出生就被納入居民醫保保障范圍。
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生兒在取得太原市城鎮戶籍后,由其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城鎮醫保中心辦理參保登記、不用繳費,并領取診療手冊。新生兒參保后,即可享受出生當年的居民醫保住院報銷待遇,但不享受居民醫保門診待遇及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具體來說,新生兒參保登記后發生住院費用時,可憑診療手冊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保流程進行實時報銷。”太原市醫保中心有關人士介紹,參保登記前發生的住院費用,可在參保登記后由其監護人到參保的縣(市、區)醫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市醫保中心提醒市民,為孩子報銷時須攜帶診斷建議書、出院證、財稅部門統一監制的住院票據、住院費用匯總清單、新生兒診療手冊、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太原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報銷申請單》。每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兒,須在出生當年辦理參保登記。參保登記包括兩項:新生兒的免費參保登記,以及繳次年的醫保費并登記(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辦理)。每年12月出生的新生兒可在下年度辦理兩項參保登記。
來源: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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