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市力爭實現簽約產業項目1000個,力爭1100個;協議引資額2000億元,力爭2200億元。其中,投資額100億元以上項目5個,投資額50億元以上項目11個,投資額10億元以上項目72個。全年實現外資實際到位額增長20%,力爭達到22億美元,內資實際到位額增長60%,達到1300億元。”在17日召開的哈爾濱市產業項目大招商動員大會上,哈爾濱市長宋希斌擲地有聲地表示,哈爾濱能否保持持續穩定增長的勢頭,取決于招商引資的增速能否走在經濟發展的前面,取決于有多少大項目拉動。產業招商、產業建設、產業發展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緊迫、更加重要。下一步,哈市要著力引進一批升級改造傳統產業、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完善現代服務業、資源精深加工、市場換產業、對俄合作戰略升級的大項目、好項目。真正把招商引資作為加快發展的主旋律、壯大產業的主抓手、建功立業的主戰場,以舍我其誰的責任感和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力推進產業大招商。
創新招商 瞄準重點招大引強
一直以來,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投資增長在哈爾濱都被視為經濟工作的重頭戲,而2013年。被確定為哈市產業項目大招商開局起步之年,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哈爾濱明確了產業大招商的實施步驟、保障機制以及招商方向和重點。
把握產業項目建設核心,圍繞產業布局規劃,哈爾濱以創新招商的方式來開拓招商領域,繼而增強招商能力將成為哈市大招商的攻關“秘籍”。哈市要求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抓招商、抓項目、抓建設。區委、區政府兩位主要領導除特殊情況外不能同時在家,必須有一位帶隊在外招商。各職能部門和部分群團組建招商分局,第一層由發改委、工信委等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組建12個產業招商分局,第二層由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紀委等相關部門組建56個招商分局,招商觸角全輻射,依照產業項目招商工作進度,哈市將按照通報項目對接情況、半年考核、集中展示和年終考核4個階段,半年考核達不到均衡進度的60%,該單位行政“一把手”脫產專職招商。
各招商分局實行“一把手”總負責制,抽調班子成員、后備干部、業務骨干實行脫崗專職招商,設立專項資金,按照承擔責任目標比重,給予專用經費,對超額完成任務的,按比例增加經費,完不成任務的,經費在年底扣回。建立專業雇員聘用機制。面向國內外招聘一批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專業人才,為招商引資提供智力支持。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現代金融業項目、以產業為重點的大型城市綜合體、“大畜牧”、“大礦產”、“大糧食”等資源精深加工的大項目、好項目將成為產業大招商過程中的開發重點。招商重點區域則瞄準了歐美、日韓、俄羅斯、新加坡和長三角、泛珠三角、港臺等;緊盯世界500強、國內500強、行業100強及央企、名企。此外,落戶哈市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均納入招商引資任務。
全程領辦 綠色通道跟蹤保障
產業大招商、項目大建設、投資大引進將成為哈爾濱明年經濟工作的重鼓響錘。在產業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上實現新突破,必須營造有利于承載產業、吸引投資的良好環境。哈爾濱提出要在招商過程中堅持一套政策、一個口徑、一個“漏斗”,全面推行“一表制”,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對引進來的客商和項目,所有程序立到立審、速辦速決。
哈爾濱明確了保障機制,要求優化服務環境、優化政策環境、優化金融環境、優化人文環境。建立大項目綠色通道,對引進投資10億元以上產業大項目,實行全程領辦,確保盡快開工建設。對需要銀行信貸支持的大項目,有關部門都要主動與金融部門溝通協調,切實提高信貸審批和落實效率。凡是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偽作為、吃拿卡要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凡是到企業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的人和事,都要一查到底、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同時,哈市強調要強化項目推介的“鏈式服務”。對意向項目抓跟蹤、抓落實,對簽約項目抓到賬、抓開工,對在建項目抓協調、抓投產,對投產項目抓增資擴股、抓規模擴張,對重大龍頭項目抓上下游配套、抓前后鏈延伸。通過狠抓項目推進,使落戶項目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工作推動力和輻射帶動力。
共享“紅利” 重點產業集聚發展
要求引鳳先筑巢,園區是擴大招商引資最有效、最重要的載體。哈爾濱市要求各區縣(市)要把園區特別是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作為招商引資的主戰場和產業項目的聚集地,全力抓好規劃建設,明年2月底前全部編制完成發展規劃、功能區規劃、控詳規劃和環評。凡是具備條件的園區,都要設立“一站式”服務大廳,為項目落地提供保姆式服務。暫不具備條件的,也要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
為切實解決產業定位不清晰、重復建設、無序競爭等問題,推動重點產業集聚發展,17日發布的 《哈爾濱市優化產業布局鼓勵招商引資的若干政策》規定對不符合本區域重點產業布局的項目,鼓勵跨區域異地流轉,項目引入方和承接方將共享流轉項目成果。
《政策》支持各區、縣(市)辟建專門園區,承接符合本區域產業布局規劃的異地流轉項目建設,由引入方和承接方共同負責推進。建立異地流轉項目建設利益共享機制,流轉項目產生的稅收留成以及實現的GDP,前五年由引入方和承接方按4:6比例分成;第六年到第十年,按3:7比例分成。異地流轉項目開工后,給予引入方相應的招商費用補貼,其中(總投資10億元至50億元補貼30-50萬元,總投資50億元以上的補貼50-100萬元。)同時將招商引資項目異地流轉建設工作納入市對區、縣(市)主要責任指標考核內容。(記者 戚泥蓮 朱桐 蔡韜)
來源: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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