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中央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將為微型企業擔保業務提供最高比例補助。昨日,財政部、工信部聯合發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補助方式,其中,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余額的1%、2%、3%比例給予補助,這意味著,資金補助將“偏好”微型企業擔保。
和我國原先執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相比,《辦法》首次明確了微型企業擔保業務可獲得的補助比例。此前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僅表示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不超過年擔保額的2%給予補助,并未界定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分別可獲得多大比例補助。
在明確各類型擔保業務可獲得的補助比例的同時,《辦法》同時明確,符合條件的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型和小型、微型企業再擔保業務,分別按照不超過年平均在保余額的0.5%和1%補助。(丁開艷)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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