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壯大實體經濟,關鍵在創新。不僅要強化技術創新,還要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產業創新、管理創新、金融創新等多方面的創新,在加快創新中實現轉型升級、在轉型升級中壯大實體經濟。
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體。杭州市《實體經濟政策40條》提出,要支持企業參與重大科技創新,對十大產業領域的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市重大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可按項目研發經費的25%給予資助,單項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其中,在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新能源汽車領域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廣闊市場前景的項目,按項目研發經費的30%給予資助,單項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企業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的,市財政按國家、省下撥經費總額的30%給予資助配套。
“不創新,即死亡”。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也是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為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我市《實體經濟政策40條》對認定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鼓勵企業發明創造,對獲得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萬元,獲得國內授權的職務發明專利每件資助5000元。
我市《實體經濟政策40條》還支持企業建立創新組織,并參與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對十大產業等重點產業領域企業研發機構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60萬元的資助。鼓勵企業通過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現上下游企業間的協作配套,重點解決產業鏈中的共性關鍵技術難題,市財政予以資金支持。
對企業新設立的國家級和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的建站資助。支持企業參與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新能源汽車、物聯網、生物醫藥等市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對市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建設和運行費用補助。其中,對新建的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新能源汽車等領域市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視其對產業發展貢獻程度,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建設與運行費用補助。
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我市《實體經濟政策40條》提出,加強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支持小微企業加快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通過收購、兼并、重組、聯營和產業轉移等獲得新的發展機會。建立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資金,以淘汰落后產能的規模、淘汰設備價值和職工安置人數等為依據,按照各區縣實際支付企業補償資金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科技成果產業化也受到重視。我市《實體經濟政策40條》提出,對已取得科技成果、經中試并進入產業化,能較快形成較大市場規模、顯著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的重大科技項目,專項給予資助。加強杭州產權交易所等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健全企業信用服務、股權登記托管服務和知識產權登記評估服務等體系。支持建立工業設計等專業服務中心,鼓勵企業參與行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對新設專利事務、知識產權交易評估等機構,按標準給予支持,對高技術服務業給予現代服務業相關政策扶持。
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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