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小額貸款公司融資能力,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山東省有序拓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渠道,允許山東省政府確定的金融創新試點縣小額貸款公司在引入優先股股東、向主要法人股東(持股比例達到15%)定向借款、在本縣域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之間進行資金調劑拆借、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合作等方面探索新型融資方式。
山東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優先股股東為法人股東,且數量不得超過3個,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單一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年內不得退出。向主要法人股東定向借款的金額,不得超過該法人股東對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的2倍。
山東還適度放寬融資比例,對山東省政府確定的金融創新試點縣中經營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在與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融資能力。
山東各級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管理,確保小額貸款公司按照規定的渠道和比例進行融資。嚴禁小額貸款公司及相關資金融出方,利用上述融資渠道進行非法集資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嚴禁小額貸款公司法人股東通過接受第三方委托、向第三方融資等形式,以非自有資金向小額貸款公司出借資金;嚴禁貸款資金流向民間借貸市場。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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