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難是當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而經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準通過的《鞍山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則安排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
條例規定,鞍山市級財政預算每年應安排不低于1000萬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并視財政增長逐年增加。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人才培訓、信息咨詢、市場開拓、信用擔保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國際市場開拓和技術創新等。在融資擔保方面,條例中也提出,政府應當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制度,在預算中安排擔保機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信用擔保機構給予風險補償。
針對一些中小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短缺,技術水平落后的問題,條例鼓勵技術創新并規定,市級財政預算應當安排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予以資助。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組織中小企業申報國家、省級各類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扶持。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積極申請、保護、實施專利和商標,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中小企業依法申請國內外發明專利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給予指導和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支持。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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