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小企業局舉行了“2012年東莞市中小企業服務年政策解讀會——新10億元融資政策走進鎮街活動”。據悉,今后東莞市開始把“新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的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資金,重點傾向“2011年銷售收入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中小型企業,而5000萬元到4億元的中型企業,將不再分得“新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的美羹。
融資計劃更加具有針對性
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活動中透露,按照東莞近日出臺的《東莞市工業企業貸款支持計劃操作規程》和《東莞市區域集優直接債務融資支持計劃操作規程》兩個文件的要求,“新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的對象,主要針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00~5000萬元的中小型企業;與2008年的10億元融資計劃相比較縮小了范圍,更加具有針對性。
“這主要是考慮到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00~5000萬元的企業,他們由于規模較小,與規模較大的企業相比較,其融資難度更大。” 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在昨日的政策解讀會上表示,東莞對這樣的安排,主要是考慮到把相關的扶持資金,更加集中地向5000萬元以下,尤其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傾斜,支持他們的貸款,以維持企業的健康發展和壯大。
此外,此次扶持資金,主要是針對工業型的中小微型企業,而對于服務型企業,則不在“新10億元融資扶持計劃”的扶持的范圍之內。
市中小企業局副局長陳杞渭則表示,“如果連同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到4億元的企業都進行融資扶持的話,可能需要幾十億元的資金,市財政估計比較難以通過。”
今年發生利息就給補貼
記者獲悉,按照上述兩個文件的規定,名錄內工業企業可享受按企業實際支付利息金額的30%,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的貼息支持,且貼息起算期限可追索加入名錄的當年。
“這也就是說,只要企業是屬于符合申請條件的,政府財政資金在補貼的企業貸款利息時,不管是今年新增貸款還是過去貸款,只要是今年發生的貸款利息,政府財政資金都進行補貼。”市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不過,為與銀行機構的計息周期保持一致,2012年度的貼息計算周期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0日。
據悉,“新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一年,但銀行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申請風險補償可在此基礎上順延9個月。
來源: 東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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