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微型企業可以有大作為。重慶市巫山縣工商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 年該縣發展微企500 余戶,新增就業人員2500 人。日前,巫山縣政府出臺了《巫山縣大力發展微型企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其作為推動縣域經濟和“ 三農”發展的重點,計劃“ 十二五”期間發展微型企業2500 戶,吸納就業人員1.25 萬人。
實施辦法將微型企業界定為雇員20 人以下(包括投資者本人),投資10 萬元以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資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規定具有重慶戶籍的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 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伍軍人、信息技術人員、文化創意人員9 類人群均可創辦微型企業。實施辦法規定的四大優惠政策含金量頗高。首先是政府財政扶持。
“ 十二五”期間,新創辦的微企將獲得財政資金扶持,補助資金最高可達投資者注冊資本(金)的50% ,2011 年財政已補助1770 萬元。其次是稅收扶持。從微型企業創辦第二年起,縣財政部門按企業實際繳納企業所得說、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計算稅收優惠財政稅補貼,補貼總額以微型企業的注冊資本(金)等額為限;微型企業稅收補貼政策由財政部門按季度實施,微型企業憑納稅證明和營業執照,向縣財政部門申請享受稅收扶持政策。再其次是貸款扶持。微型企業可在開戶銀行申請微型企業扶持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注冊資本(金)的50% ,貸款利率按照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執行,創業扶持貸款享受3% 的政府貼息。最后是行政收費減免。微型企業辦理年檢、年審等手續,3 年內免收行政性收費。巫山縣工商局嚴格規范操作流程,不斷提升服務效能。該局設立了微企申辦窗口,對具體經辦人員集中進行實際操作培訓,形成宣傳口徑統一、審查標準統一、辦理流程統一、報送材料統一的“ 四統一”工作規范;建立街鎮意見為先、工商所審查意見為實、縣微企辦評審為核心、登記注冊科核發執照為止的“ 四為”發展模式,服務微企工作逐步進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發展軌道。□唐探峰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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