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初和無錫市科技局的工作人員接觸時,他們根本不相信農行能建立真正的‘科技銀行’。無錫市有上千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局為其奔走,總共才幫助6家企業獲得了融資支持,對信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嚴重缺乏信心。”農行江蘇無錫分行負責人回憶起他同無錫科技局最初接觸時的情形,至今記憶猶新。
2010年9月26日,農行無錫科技支行成立——這是江蘇省銀行業和農行系統設立的第一家專業科技銀行。截至2011年10月末,農行無錫科技支行已向73戶企業授信3.6億元,其中56戶用款3.2億元;以無形資產抵押和個人信用保證的企業超過20家。
農行無錫科技支行成立以后,帶動了當地一批銀行紛紛建立“科技銀行”或開展相關業務。目前,江蘇省已有9家正式掛牌營業的科技銀行。
建立“真正”的科技銀行
在農行無錫分行負責人看來,“真正的科技銀行”必須具備“科技”和“中小”兩大特征。“按照人民銀行的標準,500萬元以下貸款算‘小微企業’貸款,我們科技支行的戶均貸款額在200萬元~300萬元之間。科技支行只專注于‘中小’,企業一旦成長起來,超出了科技支行服務的范疇,一定會堅決地把他們劃歸到其他網點管理。”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讓科技支行專注本業,農行設計了特別的運營機制:對科技支行不下達存款、中間業務和效益等傳統商業銀行的績效考核指標;只對科技支行所涉及的科技中小企業授信戶數、放款戶數、銷售成長、新金融組織合作等目標進行考核。
科技貸款業務的風險收益顯著不對稱。如果僅靠存貸差來獲利,科技支行很難實現盈利或盈利甚微。那么,如何實現科技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農行無錫科技支行在同業中較早試點了期權貸款業務。目前,這種期權貸款業務主要通過“貸投結合”的方式完成,農行首先對企業進行信貸扶持,企業許諾在特定時點,將一定比例的債權轉化為股權,這個比例一般在5%以下。不過,由于商業銀行目前還不容許直接投資,銀行一般采取和第三方合作的方式,通過股權投資機構達到“曲線直投”的目的。
“和風險投資機構VC相比,通過科技銀行獲得融資支持,企業發展的優勢更大。銀行信貸資金的成本肯定比VC要低,VC往往會提出更多苛刻的條件,如壓低企業股價、要求獲得更多的股權等。而且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注冊資本一般都較少,如果VC過早介入,會稀釋企業過多股權,這肯定是企業創立者不愿意看到的情況。若以‘貸投結合’的方式先獲得成長資金,緩沖股權投資時點,待企業壯大時再引入VC,原有股東能獲得更大的收益,企業的價值也能得到更充分的體現。”無錫農行負責人說。
目前,按照“雙方自愿、不影響股東控制權、不干預日常經營、價格市場化”的原則,通過“貸投結合”的新金融服務方式,農行無錫科技支行已和無錫鳳凰半導體5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成貸投期權合作。
量身定制產品與流程
“科技銀行”未來的發展方向應該是以“貸”、“投”結合為主,但鑒于當前分業監管的實際,“科技銀行”目前支持科技型企業還是以“貸”為主。“輕資產、高成長”的特點,決定了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時,應當有一套與之相適應的流程與產品。
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特點,農行江蘇分行創新設計了“金科通”系列信貸產品,降低了科技型企業的信貸門檻,對企業的資產、銷售、利潤等財務指標不作剛性要求,更注重企業的現金流和成長性;突出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在擔保方式上作出重大創新,重點創新并推廣了無形資產質押貸款,包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產品;創新企業信用貸款方式,推出包括股東信用保證貸款、訂單融資、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產品利率定價一般在基準水平,部分上浮不超過30%。
在業務流程方面,堅持本地化運作,授信和放貸全部在無錫本地完成;開辟科技信貸審查審批的專業化快速通道,實行專人審查、審批,一般3天之內完成審批,效率提高一倍。
此外,農行江蘇分行對科技支行單列信貸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即批即放,不受貸款規模限制;對科技支行的貸款風險容忍度從1%提高到3%。
期盼制度突破
如今,在“科技銀行”這一新興領域探索的“先行者們”,感覺到有太多制約發展的障礙需要靠制度“松綁”,機制完善、市場健全來逐步破除。
浦發銀行與硅谷銀行設立的合資銀行,能否實現制度突破,業內拭目以待。對企業股權投資能否如約行權,目前也處于“制度真空”。不久前,某國有銀行按照約定欲對一科技企業債權轉股權時,由于企業認為銀行分割收益太多,行權遭遇強烈抵制。
農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專利申請歷時約在2年左右,造成部分科技型企業難以及時獲得融資支持。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使銀行難以將質押的知識產權變現。此外,目前市場也缺乏優秀的中介機構和評估人才對知識產權的價值進行準確評估和后續監測、管理。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蘊含高風險,應當建立合理的風險補償機制。專家認為,目前風險補償來源較少,應當建立政府、金融機構、借款人共同籌集資金的風險補償長效機制。
“增大產品創新空間,需要建立一套適合科技型企業的信貸評估系統。”農行無錫分行負責人建議。(周萃)
來源:金融時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