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近日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公告》的出臺,有利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
《公告》提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0號)規定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在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后,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本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相應月份或者季度的稅費。
《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型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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