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聯合發布《上海市高質量孵化器建設評估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高質量孵化器建設重點、動態管理機制、資金支持方式、績效評價體系等,夯實上海市與所轄行政區聯動機制,為高質量孵化器啟動建設提供依據。
《辦法》提出的高質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為核心牽引,聚焦硬科技創新策源、顛覆性科技成果轉化、高成長科技企業孵化,以及全要素資源整合的高水平創新創業服務機構,是上海市創新生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分為“高質量孵化器”和“高質量培育孵化器”兩類。
為發揮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作用,上海市科委等多部門共同組成“上海市高質量孵化器建設工作推進小組”。該推進小組辦公室設在上海市科委,負責具體事項落實。
《辦法》明確高質量孵化器的建設流程,包括遴選、推薦、確立和公布、啟動支持等;明確建設支持周期,高質量孵化器一般為3年,高質量培育孵化器一般為2年。
在資金支持方面,上海市將給予高質量孵化器包括啟動建設經費、年度運營補貼、績效評價后獎勵等3類資金。其中:啟動建設經費支持由區級安排。年度運營補貼支持由市區兩級安排;市級給予高質量孵化器(3年)累計最高2000萬元/家、高質量培育孵化器(2年)累計最高500萬元/家,所在區按1∶1比例給予支持。績效評價后獎勵支持由市區兩級安排,市級給予高質量孵化器最高500萬元/家、高質量培育孵化器最高200萬元/家。
在人才保障方面,上海市給予高質量孵化器人才引進重點機構推薦權,可優先推薦其運營團隊中核心人員、在孵企業核心人員等享受落戶政策。上海市將高質量孵化器符合條件的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在出入境、停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給予便利。
上海市旨在通過加快培育一批產業領域聚焦、專業能力凸顯、示范效應明顯的高質量孵化器,帶動上海市科技孵化器從基礎服務向精準服務、從集聚企業向孕育產業、從孵化鏈條向厚植生態轉變,引領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支撐國際科創中心建設。(記者 鄧淑華)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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