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科學技術廳、省商務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引導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提出了綜合性政策措施。力爭3年內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占比增長50%、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占比達50%的“雙50%”發展目標。
海南省科技廳副廳長蒙巍表示,針對高水平的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較少、企業研發水平不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政府政策引導較弱等問題,需要綜合運用財稅政策,大力支持企業牽頭和參與建設高水平的企業研究中心,提升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比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圍繞引導企業建立高水平研發機構,從大力引進境外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加強財政科技專項支持企業創新,引導社會資本加大企業研發投入等方面提出8條措施。力爭建設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90家,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實現對海南省重點產業全覆蓋,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和具有研發活動比率達75%左右,規上工業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達60億元,3年內努力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占比增長50%、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占比達50%的“雙50%”發展目標。
若干措施在三個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包括增加對企業新獲批的中央部委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3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降低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和專業服務平臺的支持門檻,對新建、擴建科研軟硬件投入超過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30%最高給予500萬元省級財政支持;增加對企業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每年按照運營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若干措施明確,按科技創新鏈條分類支持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從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共性技術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等科技創新鏈條,提出了支持企業建設研發機構財政政策支持;結合海南自貿港創新主體特點,提出大力引進境外企業、引導國有企業建設研發機構的專項措施,力爭3年內國有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100%全覆蓋,國有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達10億元,健全境外企業開放創新政策措施;從科研項目、社會資本投入提出了具體的支持措施,結合2026年企業全社會研發投入占比達50%目標要求,提出省級重點研發專項支持企業項目的資金占比達50%,強化政府投資基金、上市融資、科技金融對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的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引進境外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對此,海南省商務廳二級巡視員符俊表示,加快培育和引進全球知名企業在海南設立研發機構,對于海南打造標志性外資項目、集聚全球要素資源,加快推進自貿港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將在3個方面采取措施,引進境外企業設立研發機構。一是開展國際大招商行動,鎖定重點國別地區赴境外開展系列招商洽談活動,主動鏈接全球研發資源,招引和培育研發中心項目。二是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支持外資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研發支出費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三是加速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發展,聚焦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海洋經濟、醫療健康等重點行業開展產業鏈招商,鼓勵和引導企業在海南設立研發中心項目。(記者 李祥)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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