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推出《中小微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管理試點暫行辦法》,旨在緩解在當地經營期兩年以上的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據悉,此次試點范圍為拉薩市城關區、堆龍德慶區、達孜縣。西藏自治區政府將為中小微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銀行貸款保證保險并繳納保費,銀行以此為擔保方式發放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貸款保證保險費率按貸款本金的2%執行,借款人與西藏自治區財政分別支付1%。銀行對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單戶分別放貸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西藏各類市場主體達15.42萬戶,其中非公經濟達14.93萬戶。《暫行辦法》的出臺將使得西藏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為主的非公經濟享受更多的金融“活水”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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