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東莞市經信局獲悉,《東莞市成長型企業扶持暫行辦法》于日前正式印發。根據該辦法,被認定為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可一次性獲得30萬元的獎勵,并得到系列遞增式扶持。
年營收為關鍵指標
該辦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法,成長型企業以主營業務收入界定。其中工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
在申報過程中,東莞市將企業按照主營業務收入分為A、B、C檔。對于企業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A、B、C三檔增長率均不低于5%;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A檔企業不低于20%、B檔企業不低于15%、C檔企業不低于10%。
此外,企業的納稅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等成長關鍵指標,研發投入、專利授權、規范管理等持續成長能力,都將成為企業的得分項目,達到規定分數時,可獲評成長型中小企業或高成長型中小企業。
“從行業細分來講,它也分為工業企業以及生產服務性企業,每一個領域,也根據量級分成不同的等級,比較能夠細分、合理地對同一量級的企業發展情況有一個科學的評判。”市經信局企業促進科科長梁楊陽說。
可享遞增式扶持
經認定的成長型中小企業,根據辦法,可獲得一次性獎勵、遞增式扶持和服務券補助等扶持服務。其中,“成長型中小企業”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5萬元;“高成長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如果成長型中小企業日后發展并獲評成為“高成長型企業”,可按照差額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時,成長型中小企業、高成長型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升級,承擔“機器換人”、“信息化專項”等市經信局執行的市級財政專項項目時,資助比例和限額可分別按照原有資助基準上浮10%和20%。
此外,每家企業還可以獲得相當于30萬元額度的服務券。企業在購買財稅、法律、培訓、策劃、設計、品牌、參展布展等服務時,可憑服務券獲得補助。同時,被認定的企業還將獲得信息資源、專題培訓、經營交流、融資對接等公共服務。不過,獲評企業也需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如參與相關運行監測等。(記者/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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