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制定出臺了《甘肅省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了專利資助資金的資助條件、范圍和標準,對專利資助的申報、審批、監督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介紹,出臺辦法將鼓勵發明創造,提高甘肅省專利申請的數量和質量。《辦法》規定,資助對象包括,在甘肅省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和社會團體、具有本省戶籍或本省居住證明的個人。已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已取得國際專利組織或相關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授權的專利,以及PCT方式申請國外專利,已進入國際階段的,可在15個月內提出資助申請,經甘肅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審核后,給予相應的資助。
根據《辦法》,專利資助資金分為四檔,按照國內授權發明專利,職務發明每件資助2000元,非職務發明每件資助1000元;國內授權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職務發明每件資助500元,非職務發明每件資助200元;向國外申請專利,每件專利資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其中采取PCT方式申請的,進入國際階段,每件專利申請資助1萬元,進入國家階段,按指定國家或地區多少進行資助,不超過1萬元,直接申請國外專利授權的,按申請國家或地區多少進行資助,不超過1萬元,實際發生額低于1萬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有效授權發明專利繳納年費滿7年的,每件資助年費4000元。
該《辦法》的出臺,將對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發明創造活力,推進全省創新驅動戰略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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