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外正式公布《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扶持新注冊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行政審批、融資擔保、“雙創”政策支持、稅收優惠、企業用地、人員培訓等多方面,多舉措扶持新注冊小微企業發展。
《意見》明確,在稅收優惠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扶持力度。在落實好已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年底,依法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長至2017年年底。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意見》規定,將進一步加大創業政策支持力度。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并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創業者,給予不低于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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