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昆明市財政局、商務局聯合下發《昆明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計劃至少用10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和引導全市電子商務產業發展,企業最高可獲60萬元補助。
《辦法》明確將電子商務平臺、電子商務應用、電子商務服務3種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還根據不同扶持對象,分別制定了申報條件。其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申報,應滿足主營業務收入300萬元以上;年度實際投入和平臺推廣費用之和不少于80萬元等條件。對于往年已獲得財政資金扶持的企業,若再次申報同類型扶持,上一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同比須增長20%以上;上一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同比須增長15%以上。同一家企業補助總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此外,昆明市級電子商務園區,除須經市政府認定外,使用建筑面積還應超過5000平方米,入駐的電子商務企業超20家等。
根據企業類別的不同,扶持資金也有相應區別。其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扶持資金不超過申報上一年度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實際投入和平臺推廣費用之和的30%,最高不超過60萬元。
電子商務應用企業,按申報上一年度企業網絡營銷費用、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建設費用等實際投入總額和網絡銷售總額各占50%權重綜合排名,選取前十名為扶持企業,并以獎補的形式,給予20萬元至40萬元分檔獎補。對列入扶持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按申報上一年度企業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日前,昆明市已開始受理今年的“電子商務補助資金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30日。(記者 張雁群)
來源: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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