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開始,在政府采購項目上,銀川市的中小企業將進一步得到政策等方面扶持,包括采購范圍、采購機會、制度保障等方面都有了明確規定。昨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新近出臺的《銀川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于6月1日開始執行,該辦法將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門檻放寬準入條件
根據《暫行辦法》,在提高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機會上,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銀川市政府采購市場,政府采購活動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對于如何保障在政府采購時兼顧中小企業利益,《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要在政府采購預算中預留相應的份額和合同,要求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要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從中小企業采購。
而對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暫行辦法》要求要從中小企業采購,從而擴大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市場空間。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要求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僅接受中小企業投標;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邀請符合相應條件的中小企業參加投標;采用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方式的,應當確定中小企業參加談判或詢價。
盡可能減免有關費用
《暫行辦法》指出,在切實減輕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負擔方面,規定中小企業參加銀川市集中采購機構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對于已在銀川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已簽訂采購合同滿5份或者中標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參加投標,視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減少繳納投標保證金。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合理設置履約保證金金額。在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較小的政府貨物采購項目中,可以免除中小企業供應商交納履約保證金義務。規格、標準統一,且交貨時間短于15日的貨物,政府采購項目的預付款比例一般可在50%以上。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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