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安徽省小微企業將可在稅收、社保以及信貸等方面享受多項優惠政策。日前,省政府發布 《關于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財政、稅收、金融等多部門聯手,為省內小微企業提供幫扶,以助其健康發展。
繳納所得稅可享折扣
在稅收優惠方面,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 (含20萬元)的小微企業,減按5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按稅收管理權限報批后,可以給予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產業導向、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小微企業,可依據相關稅收法規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不超過3個月);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關稅。
招應屆生可獲社保補貼
意見指出,小微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5項社會保險補貼,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不超過3年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對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給予1年的5項社會保險補貼。對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初始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且吸納就業3人以上、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5000元至1萬元補助。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小額貸款可享財政貼息
在信貸支持方面,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 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此外,意見還明確鼓勵金融機構在做好信貸風險管控的同時,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并對指標達標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對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當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當年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占比高于 70%(含),其中村鎮銀行存貸比高于50%(含)的,按其當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由中央、省和縣級財政分別按照1%、0.5%、0.5%的比例對縣域金融機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行獎勵。(本報記者曹榮)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日報農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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