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科技企業獲1.6億元信貸“利市”


    時間:2015-02-15





    近日,《東莞市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經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這意味著,經東莞市科技、經信等部門立項資助或推薦的科技型企業和傳統優勢企業貸款,以及銀行自身推出的創新融資產品所產生的風險損失,將可以獲得政府風險補償。

      東莞市財政局表示,2014年東莞市財政預算安排了2億元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已于2014年12月劃撥了1億元,存入試點銀行開設的專戶中。2015年,該市財政預算擬繼續安排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預算規模1.6億元。

      據悉,自實施“科技東莞”工程以來,東莞市為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每年安排10億-20億元資金用來扶持科技產業發展。其中,政府對重大科技項目、技術改造等進行無償的立項資助,是“科技東莞”工程的主要方式。

      “盡管政府不惜巨資投入到科技產業,但是財政資金畢竟是有限的,如何通過財政資金撬動更多的企業投資、金融資本進入到科技創新與技術改造之中,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的真正融合,是我們一直在探索的問題。”東莞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士表示。

      據介紹,《管理辦法》是對2014年5月東莞市政府出臺的《東莞市創新財政投入方式促進科技金融產業融合工作方案》的具體落實。根據該工作方案,對獲得“科技東莞”工程資金立項資助的工業攻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企業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進步項目,試點采取“先政府立項、后銀行貸款、再財政撥款”的形式進行支持。項目獲立項后,由業務主管部門將項目推薦給試點銀行,銀行對企業進行審核后按照立項資金最低1∶1的比例為企業發放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項目實施期限。這些貸款發生壞賬損失的,市財政在不超過實際發放貸款本金總額的10%額度內,給予風險補償支持。

      據悉,為滿足高科技企業的金融需求,東莞市各銀行均開發了各類創新型信貸產品。根據《管理辦法》,財政預算的風險補償金將可減少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提高其積極性。具體支持試點銀行開展的新型信貸產品主要包括: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倉單質押貸款等;與券商、信托、擔保合作聯合推出的各類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與融資租賃結成戰略聯盟發展的設備融資租賃;與保險機構合作開展的科技保險貸款;經東莞市委、市政府同意或金融、中國人民銀行相關部門認可開展的其他科技金融合作創新業務。

      此外,對獲得國家、廣東省科技創新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企業,以及研發投入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3%的企業、經東莞市政府認定的大企業(集團)培育企業,由政府相關部門定期向試點銀行推薦,銀行可根據“政府推薦、自主審貸、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原則,對推薦企業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和貸款額度。發放信用貸款發生壞賬損失的,由風險補償資金池給予補償。(李文潔)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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