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11日,記者從武漢市政府常務會獲悉,繼去年設立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今年政府繼續出臺配套管理辦法,一系列細則如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選聘專業機構管理、成立引導基金聯席會議等27條位列其中。
武漢市近兩年密集發展引導基金,其主要目的在于發揮財政“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支持金融與新興產業的無縫銜接,為經濟轉型注入持續成長新能量。
引導基金是由武漢市、區政府設立,按市場化方式運作,將由專業機構按基金運作模式管理,投資領域主要包括光電子與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3大優勢產業技術領域,以及高新技術服務業、生物技術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與新能源汽車、文化創意、現代農業等6大新興產業技術領域。
2013年11月,武漢市推出了《關于印發武漢市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設立方案》,至2016年,設立規模為102億元的引導基金,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014年8月11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了《武漢市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基金的決策管理、運作方式、風險控制、考核與監督等做出了規定。
“項目選擇市場化、資金使用規范化、提供服務專業化是引導基金的運作要求。”武漢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統籌分用”的原則,歸集成綜合性引導基金,并分設若干專業性引導基金,聘用專業機構進行管理;委托銀行實施資金監管,進行風險防控,規定閑置資金只能存放銀行或者購買國債。
在投資和退出方式上,引導基金主要采取階段參股、跟進投資、風險補償等方式進行投資,通過到期結算、上市、股權轉讓、企業回購等方式退出,原則上5年內退出。
同時,成立引導基金聯席會議進行監督和指導。各引導基金主管部門于季度末,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各自引導基金籌集、使用、收益、退出等情況。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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