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6月13日在昆明召開的全省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啟動會議上了解到,從今年4月至2016年底,云南將每年扶持創辦3萬戶微型企業,實施“兩個10萬元”工程:即微型企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達到7萬元后,政府給予3萬元補助;有貸款需求的可獲得不超過10萬元的銀行貸款支持。
據介紹,數據顯示,2013年,云南省私營企業達到22.9萬戶,比上年增長12.8%,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5397.5億元,占全省GDP的46.1%。云南省工商局2013年分析測算顯示,云南省微型企業占比達到70%,微型企業已成為民營經濟的主體。但是,云南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存在不足。一是總體上看,云南民眾的創業創新意識和能力不足;二是小微企業普遍所處層級較低,存在人才短缺、管理水平低下等問題,再加上服務建設滯后,發展環境不完善,制約了企業的發展;三是與周邊省份相比,云南小微企業發展較慢。近年來,重慶、貴州經濟增速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微型企業貢獻功不可沒。
為扭轉下滑局面,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轉型升級,云南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提出了16條穩增長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八條明確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
《意見》指出,從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對具有創新能力、新辦的全省居民,申請創辦加工制造、科技創新等生產類微型企業,帶動本省戶籍5人以上就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7萬元以上的,每戶給予3萬元補助,每年扶持3萬戶。
創業扶持財政補助資金扶持的對象是今年4月1日后新登記的微型企業。扶持對象創辦微型企業有貸款需求的,有關銀行給予10萬元以下銀行貸款支持。所有涉及微型企業創辦的行政性收費一概實行零收費。(記者馬波 通訊員呂金平)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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