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采取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引導個體工商戶向小微企業轉型,鼓勵新創辦小微企業。
該省將簡化“個轉企”程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序同時辦理;對新創辦的小微企業,3 年內所產生的省以下地方級稅收收入全額獎勵給企業;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小微企業項目用地。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題。該省將擴大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的貸款對象范圍,將上年年末在同一金融機構貸款余額1000 萬元(含1000 萬元)以下的小微工業企業納入補償的貸款對象范圍;支持小微企業發債融資。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微企業集聚區延伸網點和業務,針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特點不斷創新金融產品。
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小微企業政策傾斜。到2015 年,全省將建設一批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各級政府將預留本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負擔。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該省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 萬元(含6 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的所得稅由設區市、縣(市、區)級財政以“即征即獎”的方式獎勵給企業。(謝賢偉)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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