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甘肅省蘭州市工商局傳出消息,為全力服務小微企業發展,蘭州市工商局制定出臺《蘭州市工商局貫徹落實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從審查主體、審核標準、操作流程、扶持行業(經營范圍)、工作時限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日前,從甘肅省蘭州市工商局傳出消息,為全力服務小微企業發展,蘭州市工商局制定出臺《蘭州市工商局貫徹落實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從審查主體、審核標準、操作流程、扶持行業(經營范圍)、工作時限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意見》提出的具體審核標準基本條件,包括不屬于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本市戶籍人員或來蘭取得居住證并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員;具有創業能力;初次創辦企業,創辦的企業實際貨幣投資達到15萬元;申請人與他人創辦合伙企業或有限公司的,其出資比例不低于全體投資者出資額的50%;吸納本地就業人數不少于5人含創業者本人;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袁鵬)
來源:中國紡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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