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晉江市委常委會第59次擴大會議研究通過《晉江市關于促進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制定了“設立獎勵、創新獎勵、環境營造、金融合作”等方面的鼓勵措施。設立獎勵上,對法人金融機構、區域性分支機構、金融配套機構與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注冊獎勵,給予辦公用房補貼。創新獎勵上,設立金融創新獎,設特別獎和常規獎項,獎勵金額50萬到15萬不等;設服務小微企業獎勵,對設立專營機構的一次獎勵10萬元,年度貸款余額每增加1億元,獎勵10萬元,最高50萬元;同時還對增資擴股與機構升格、網點設立進行獎勵。環境營造上,對個稅、培訓機構、信用平臺建設方面進行獎勵。金融合作上,對境外金融機構或資本投資進行獎勵;鼓勵民間資本運作,對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信用擔保公司、金融服務咨詢公司、票據中介、小額貸款公司,按其注冊資本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據悉,此次政策制定的導向,主要為鼓勵發展小微金融服務;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準金融領域;鼓勵晉僑臺外金融合作;健全和豐富多業態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產品創新體系;優化金融軟、硬環境。(記者 陳維曦)
來源:晉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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