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作為國家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之一,具有耕地面積廣、人均耕地面積大、糧食商品化程度高、適宜規模化種植的“大農業”特征。在這種“大農業”下,建立長效的商業化融資機制支持規模化、集約化農業糧食生產模式,是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糧食產量,解決供需矛盾,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途徑。
糧食生產形勢對金融支持的需求
金融產品需求廣泛化。近年來,隨著國家一系列支農惠農措施的出臺,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對資金的需求隨之也發生了變化,“大農業”糧食生產形勢對金融產品的需求由儲蓄存款、貸款、資金結算、匯兌業務等傳統金融業務拓展到農業保險、投資理財等相對較新的產品。據對齊齊哈爾市100戶農民抽樣調查,在問及“是否愿意了解金融知識”時,有78%農民表示愿意了解;在問及“是否有參加農業保險的意愿”,有61%的農民表示愿意參加。
金融服務需求多樣化。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也使農戶金融需求發生了變化,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的不斷增多,信息來源渠道的不斷拓寬,使農民的收入得到了有效的增加,推動金融服務需求范圍由傳統的存、貸款服務向投資理財、農業保險、結算等業務領域拓展,而且對資金的需求也呈現出生產性需求和消費性需求并存、短期需求與中長期需求交織等特點。據對齊齊哈爾市100戶農戶抽樣調查,小額貸款需求呈現下降態勢,種養業大戶融資需求呈現上升的趨勢有近四分之一農戶希望農村信用社發放一年期以上貸款。同時,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農村居民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意識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農民經濟生活中消費性領域出現了一定的貸款需求。
金融支持面臨的障礙和困惑
土地使用的集約化、規模化不強制約資金使用效率,不利于糧食增產。黑龍江省是著名三大黑土區之一,適于種植的農作物屬于土地密集型,如大豆、玉米等,對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的要求比較高。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導致了“一家一戶”小規模分散經營的“均田制”模式,土地被分散給一農一戶的農民分散經營,土地不僅零星,而且每塊土地種植的品種不同,耕作時間、管理時間也不統一,混種混收的現象比較普遍,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種植程度比較低;不利于機械使用,也不利于農民之間的合理分工,生產效率比較低,制約了資金使用效率。據調查,齊齊哈爾市約有2396萬畝由農民分散耕種,占全部耕地面積的87.8%。據對克山縣新興村調查,大規模生產后由于實施精量播種和分層施肥技術,比家庭分散生產畝種植大豆可節省種子1公斤,化肥0.5公斤,畝減少成本5元左右,同時,采用大機械生產,使大豆等品質提高一個等級,收割率比人工降低損失10%,畝增產15—20%。
“大農業”糧食生產面臨資金不足,尤其是受貸款抵押物缺乏和不足的制約。近年來,受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抗旱需要投入等因素的影響,農業生產資金需求增加,農業生產性投入的資金缺口加大,“大農業”糧食生產面臨著資金不足。特別是受自身資產條件等的限制,獲得大額貸款的可能性較低。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在貸款的發放上實行了責任追究制度,對貸款的審核手續較嚴,農民要求大額、長期貸款時往往需要提供有效的“擔保”,而農民個人除住宅外可抵押資產少,農民住宅還有部分沒有辦理產權證,缺乏貸款抵押物,同時農業資產的表現形態主要是花木、果園、茶葉、畜牧等動產,而作為不動產的土地又是租賃性質,土地承包抵押在開展擔保的操作層面上存在很大難度,使農業生產資金投入受到制約。
大型商業銀行在縣域信貸功能逐步弱化,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處壟斷地位。以齊齊哈爾地區富裕縣為例,一是大量撤并基層營業網點,以達到減員增效的目標。幾年來,該縣所撤并的23個營業網點均為大型商業銀行的網點,占其總數的70%;二是貸款總額貸款占比下降。2012年末三家大型商業銀行貸款余額為75,994萬元,占轄區商業性貸款總額的73.4%。較2000年末下降20個百分點;三是從貸款投向看,引導類貸款總量上升,經營類貸款總量下降。主要表現是2000年以后開辦的以住房貸款為主的消費貸款迅速增長,企業等其它類貸款下降。而該縣農村信用社現有網點17個,占全縣網點總數的41%,比農業銀行高出26個百分點。2012年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貸款9,689萬元,占當年農業累投的100%,農貸占比居首位。
金融支持“大農業”糧食生產的途徑
鼓勵土地使用權的轉租和整合,對于整合一定面積的土地使用者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務。金融部門應積極探索支持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金融服務方式,要在符合政策的條件下,大力投入信貸資金,支持種養大戶、業主和企業在農村大面積集中成片規模接包、租賃農民土地,使土地使用權逐步向具有較高生產種植技術的專業化公司、協會和業主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經營,不斷提升土地產值和經濟效益。建議成立或設立專門的為“三農”服務的貸款擔保中介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解決因缺乏足額有效的抵押擔保而無法取得大額貸款的問題。
創新貸款抵(質)押模式,探索土地使用權、林權抵押貸款。為拓寬融資渠道,金融機構應該重點研究土地使用權、林權抵押貸款模式,解決農戶的融資難題。
大力推行農業保險,鼓勵涉農銀行金融機構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探索發展“信貸+保險”模式。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放支農貸款時,可以與開辦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聯合運作,共同積極探索“信貸+保險”模式,銀行把農戶參加保險作為獲得信貸優先支持的條件,對投保的農戶優先立項、評估、發放,鼓勵農戶參加農業保險,保險公司可以對獲得農業貸款的農戶適當降低保費費率,實現“雙贏”。
建立健全財政風險補償機制,彌補金融機構可能出現的風險。農業生產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建議地方政府組織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通過財政風險補償機制,可使農民在對結構調整中的高見風險的不確定性大降低,政府從生產和消費兩方面給予種糧農戶補貼,使農民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隨著風險的降低,一方面可以使為金融提供基本的還貸保證,減輕貸款顧慮,另一方面也可使農民敢于貸款,提高貸款熱情,激勵農民繼續從事糧食的生產與加工,確保糧食生產的安全與穩定。
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目前農村金融市場,特別是在信貸資金供應上,農村信用社一枝獨秀,既不利于信用社的改革與發展,也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要完善政策性機構功能,建立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農村商業化金融機構,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縣以下國有商業銀行加入到支農行列中來,努力實現政策扶持性、資本的逐利性和資金的“三性”有機結合和相互協調,以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金融資源的需求。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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