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新規:個體戶應稅收入月低于1.5萬元免個稅


    作者:王存福    時間:2012-12-03





      近日海南省調整納稅標準,對核定征收的個體戶應稅收入每月不高于1.5萬元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近日海南省加快發展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服務業保增長工作措施》,調整納稅標準,將海南省高爾夫球場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再延長執行3年。對核定征收的個體戶應稅收入每月不高于1.5萬元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招收失業人員的企業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最高幅度扣減相關稅費;對安置殘疾人的企業,按每人每年3.5萬元的最高限額減征營業稅。

      文件還提出,海南正加快出臺將省內娛樂業(包括高爾夫行業)的營業稅稅率統一調整為5%的稅收政策,這一稅率此前為5%至20%。(記者王存福)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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