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君)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關于支持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23條工作意見將于11月19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根據意見,經市級以上文化部門確認的名家名人可以申請對其姓名予以保護,大專院校可以申請保護本院校的名稱和簡稱。同時,北京市文化企業集團的設立條件也有所放寬。
為了支持具備條件的文化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提升產業鏈整合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意見參照《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登記辦法》中對企業集團登記的規定,提出了加快文化企業集團化發展的支持措施,降低了準入門檻。
意見提出,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北京區域內的老字號所有人,均可以向工商機關申請依法予以保護。同時,經北京市級以上文化部門確認的名家名人可以申請對其姓名予以保護,大專院校可以申請保護本院校的名稱和簡稱。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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