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宣傳部和市財政局印發《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項目補貼、融資擔保、貸款扶持、配套資助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據悉,2012—2015年,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的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將從“十一五”期間的1500萬元增加到5000萬元。除了資金扶持之外,《辦法》中還首次引入文化服務扶持方式,為處于初創孵化階段的文化企業提供咨詢培訓、文化會展等相關扶持。
重點項目扶持——
專項補貼文化產業園建設孵化器
據悉,《辦法》借鑒了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的專項資金管理經驗,突出文化科技導向、杠桿拉動作用和項目孵化功能。“十一五”期間,我市每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為1500萬元。從今年開始,我市進一步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2012—2015年,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
專項資金的資助方式主要包括項目補貼、融資擔保、貸款扶持、配套資助等六大類別。其中,項目補貼主要向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和市級文化產業園傾斜,具有發展前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科技型項目,以及列入當年市級文化產業重點跟蹤推進項目的申報項目,每年可獲得最高200萬元的資金扶持。市級文化產業園也有機會享受每年最高200萬元的“補貼”,用于文化創業孵化器以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創意產品扶持——
原創舞臺劇商演百場最高獎100萬元
創意設計、動漫網游、影視舞臺劇、出版物等文化創意產品,此次也被列為專項資金的重點扶持對象。
根據《南京市文化創意產品扶持實施細則》,在央視、省級上星頻道黃金時段首輪播出,或在影院公映的我市原創影視作品,可獲得最高100萬元的獎勵。由我市演藝機構、經紀公司打造包裝的原創舞臺劇目,商業演出超過100場也可獲得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由本市動漫企業創作,經國家廣電總局批準制作發行并已播出、公映的原創動畫片、動畫電影及衍生產品,獎勵上限為200萬元。此外,我市還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數字化、產業化開發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文化服務扶持——
文化企業可享免費培訓會展服務
《辦法》除了資金補貼、獎勵之外,還首次引入文化服務扶持,以項目采購和購買中介服務等形式,為處于初創孵化階段的文化企業提供技術研發、咨詢培訓、文化會展等相關扶持。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文化服務扶持主要包括五類補貼,分別是創新研發、咨詢培訓、文化會展、演藝消費和交流宣傳。比如,委托文化產業類協會或文化經紀機構舉辦專題培訓班,為文化企業員工提供咨詢、培訓服務,或是補貼文化企業購買所需的咨詢培訓課程;組織文化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文化展會,并提供展位租用、布展補貼等服務。這些非資金類的扶持手段,對于初創型文化企業和孵化器型文化單位的發展而言同樣重要。
來源: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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