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下半年,我國部分省市陸續出臺了放寬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限制的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延緩支付注冊資本首付金。據不完全統計,截至9月5日,全國已有九個省市出臺相關政策。
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此次各地新政策頒布后,符合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可通過當地工商局辦理延期繳納20%的注冊資本首付金,實現“零首付”。此外,各地在企業注冊登記的流程、收費等方面都出臺了相應優惠政策。
在申請條件、延期繳納首付金的最長時間、首付金比例上,各地出臺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以杭州嘉興為例,8月14日該市出臺的《嘉興市工商局幫企業辦實事解難題促發展若干意見》規定,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下的內資有限責任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申請免繳首期注冊資本,但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不低于20%的注冊資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余額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清。
由于各地此類政策出臺時間尚短,目前效果并不明顯。江蘇無錫高新技術開發區8月9日頒布該項政策后,截至目前尚沒有企業前來辦理。
6月出臺政策的安徽省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據該省工商局登記注冊處負責人介紹,政策出臺后的三個月中,只有“為數不多”的企業前來辦理。
安徽省工商局登記注冊處李處長表示,此類政策主要目的是鼓勵創業、增加就業,為部分有技術、有能力但缺乏資金的創業者提供良好平臺。安徽省工商局年底將對試點情況進行評估,對政策做進一步改良。
2012年總體經濟下行使得中小企業面臨一系列諸如成本稅費過高、融資難、招工難等問題。各地此類政策的出臺,也是試圖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壓力。
但政策能帶來多大的實質性幫助,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吳建斌表示,對于注冊資本并不高的中小企業來說,目前各地政策免除的資本首付金數額并不高,對于中小企業的成長幫助力度有限。“畢竟只是延緩首付金,企業創立的成本還是存在的”。
從1993年舊版《公司法》到2005年重修修訂《公司法》的12年中,《公司法》對企業注冊資本的限制不斷放寬。此次各地對延緩資本首付金的新政策,順應了這種趨勢。
吳建斌表示,各地對注冊資本的放寬,有可能是《公司法》進一步修改的信號。“未來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發展的趨勢,必將向西方的授權資本制度靠攏。但目前來說,我國仍將繼續維持法定資本制度。各地目前的新政策沒有突破現有公司法的框架。”(秋影)
來源:中國服飾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