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寶涼茶紅罐裝潢權訴訟案有了實質性的進展。5月8日,訴訟案件正式進入質證環節,雙方對對方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予以說明和質辯。
據悉,經過長達近10個小時的激烈質辯,王老吉加多寶紅罐裝換訴訟案完成了質證,審判長宣布合議庭決定于5月15日上午九點在廣東高院正式開庭。
王老吉大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王老吉合法擁有紅罐裝潢權,相信法律會保護正義。而在此前,眾多法律、知識產權專家也一致認為,王老吉涼茶為知名商品,特有的紅罐裝潢權受法律保護。
據了解,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李明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建民、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崔國斌、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張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馮曉青、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黃武雙、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張玉敏、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周林彬、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知識產權研究所所長關永紅、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兼職研究員中國首位商標法博士黃暉等眾多法學、知識產權專家此前在北京舉行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及包裝裝潢保護研討會,并聯合簽署《“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及包裝裝潢保護專家意見書》。
專家們認為,“王老吉涼茶”是知名商品并無爭議,“王老吉”則是該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該產品使用的包裝、裝潢是一貫的,因此成為該產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同時,王老吉商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因此作為知名商品,“王老吉”涼茶,以其特有的包裝裝潢更容易通過該商標在消費渠道內,在消費者中建立辨識度及并建立商譽。
包裝、裝潢作為一種可識別標志,根據TRIPS協議和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只要具有特有性就可以受到保護,同時具有顯著性,也可以作為商標受到保護。根據既定事實,作為“王老吉”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紅罐包裝的顯著性是建立在“王老吉”商標的許可使用基礎上的,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與“王老吉”涼茶無法分離。
根據客觀事實,在時間跨度至少超過8年以來,在涼茶行業中,“紅罐”、“紅罐涼茶”等文字稱謂即已與“王老吉”涼茶這一知名商品建立了唯一對應關系。因此,他人將“紅罐”、“紅罐涼茶”等文字作為涼茶產品宣傳文字進行商業化使用,涉嫌構成對“王老吉”涼茶這一知名商品商譽的攀附,涉嫌不正當競爭。
專家一致認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作為一種事實上的非注冊商標存在,應視為商譽的載體之一,其信譽應歸于商標所有人或商標許可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產生的商譽附屬于該知名商品所有,一般不能由他人去分享,除非該商標所有人許可,該商譽自然也無法被他人分享,否則將受到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
來源:廣州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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