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中院一紙“訴中禁令”裁定書將持續了近一年的王老吉商標糾紛再次推上了風口浪尖。
1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訴中禁令民事裁定書《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63號》,裁定加多寶實施了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要求加多寶等被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禁令一出立即生效。
作為中國知識產權領域的標志性事件,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一系列紛爭備受業界關注。其中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虛假宣傳一案,涉及到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對此案件進行研究將對今后我國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圖:中央領導人汪洋要求廣藥把“王老吉”打造成中國的“可口可樂”
對此,日前來自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等知識產權領域的多位具有高學術造詣的專家學者進行了深入研討。
王老吉律師表示,王老吉商標承載著巨大的文化價值,有深厚的文化底蘊,王老吉商標深入人心,在中國大陸,只有廣藥擁有王老吉商標,如果不是因為王老吉品牌原有的巨大價值,如果不是大陸廣闊的市場空間,加多寶不會與廣藥合作,要求許可使用王老吉商標,正是由于與廣藥合作使用王老吉品牌后,加多寶才開始從涼茶產品中獲取巨額利潤,如果加多寶使用其它的商標,是不太可能取得現在的成就的,這也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一致認為,廣大消費者在加多寶的“‘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廣告宣傳影響下,逐漸認為王老吉涼茶不再存在。加多寶在以此虛假宣傳行為逐步將王老吉無形知識產權的巨大價值轉移到“加多寶”上,若不及時地制止,“王老吉”注冊商標承載的商業價值必將接近于零,王老吉商譽遭受的這種損害當屬難以彌補的損害。
“加多寶應該為這種欺騙行為付出代價”,專家認為,王老吉商標事件在我國具備高關注度、高影響力,已經是標志性案例。我們提倡市場化,但絕不能以欺騙公眾為前提,如果縱容這樣蓄意及惡意的侵權行為,將對我國的市場秩序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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