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ad商標之爭的深刻啟示


    作者:吳學安    時間:2012-08-10





    近日,深圳唯冠公司與蘋果公司之間關于iPad商標之爭終于落下了帷幕,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了6000萬美元后雙方達成了和解。這起糾紛雖落下帷幕,但是給國內企業帶來的啟示卻很深刻。


      唯冠咬“蘋果”案的重要意義在于:一家瀕于破產的中國企業通過與一家紅透全球的跨國巨頭企業角力,最終獲取巨額和解金,淋漓盡致地演繹了知識產權的巨大市場價值的屬性。與發明專利、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一樣,商標權也屬無形資產,其價值體現在商標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經濟實力之上。雙方最后以6000萬美元而和解,也充分體現了iPad商標的巨大市場價值。


      商標是企業立足市場的重要財產。商標是用來區別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的標記。商標法規定,經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此次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的紛爭正是對“iPad”這一商標權屬的爭奪。雖說,深圳唯冠咬“蘋果”以勝利告終,但這不是一場實力的對壘,而是一場關于規則的較量。


      對于蘋果公司來說,最終付出了這樣一筆商標轉讓費用,從其自身實力上來說不算太多,但足以為鑒。就此而言,現在這樣的結果不論是因為當初蘋果公司的“百密一疏”,或是源于對中國內地商標法的疏于理解,但6000萬美元的代價,事實上已經為蘋果公司當初的商標戰略失誤埋單。而這樣的結果,對中外市場主體來說,不論是對已經或即將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外資企業,還是對想“走出去”的本土企業來說,其中所有的與市場競爭相關的法律警示,理應稱得上是一堂生動的課程。


      iPad商標權訴案,給國內企業帶來的警示就是一定要強化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一方面,我國實行注冊在先原則,即誰先在我國申請注冊商標,誰享有相應商標的注冊權。但國內不少企業在創立之初,對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較差,往往等到該產品商標已形成一定影響后,才想起申請注冊商標,而此時商標很可能已經被他人搶注,結果導致企業發展受阻。另一方面,商標法明確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并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此前圍繞iPad商標權,唯冠公司對經銷商也進行了強勢“圍剿”。因此,對于產品經銷商來說,在購進商品時,一定要仔細審查供貨方是否具有商標權,否則,一旦經售商在無意中銷售了侵權或假冒產品,也可能要承擔相關責任。


      長期以來,國內企業之間競爭并不注重知識產權保護,而放眼當今世界的競爭,Google、蘋果、微軟、三星這些IT巨頭,都在推進知識產權戰略,打專利戰、打商標戰。這不能不讓人想起幾年前,聯想集團換標,從最初的“Legend”到“Lenovo”,其背后的原因也是因為之前的“Legend”標志在海外已經被合法注冊,一旦聯想集團進軍國外市場的話,商標問題就會出現浮出水面。唯冠咬“蘋果”事件說到底也是這個原因。iPad商標權訴案,足以警醒國內那些要國際化的企業,連蘋果公司這樣老江湖都不幸遭遇商標風險,更何況其他的企業。


      然而,無論是蘋果公司付出6000萬美元還是唯冠公司得到了6000萬美元,都不能在根本上改變雙方各自在市場上的地位。也就是說,一方面,消費者對任何市場主體的認可只會來自于其自身智力價值體現,而不可能來自于偶然機遇、甚至于市場投機;另一方面,任何市場主體要想在市場生存、發展,絕不能將希望寄予比如“搶注商標”這樣的投機行為,因為這樣的機遇只會曇花一現,難以長久。說白了,中國企業走出去也好,在本地發展也罷,不重視創新和知識產權,遲早會敗下陣來。(吳學安)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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