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逆轉新股東力挽狂瀾
5月17日,秋林集團就其廣受關注的秋林商廈產權糾紛一案發布公告,表示于5月15日接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其主要內容為:撤銷此前南崗區人民法院的相關民事判決,該產權案移送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這一結果可謂是秋林集團與漢帛集團旗下博瑞商業訴爭房產案走向的大逆轉,預示著秋林集團從一審敗訴的陰霾中成功走出。
以頤和黃金為代表的新股東,是這次成功應訴的主力軍。據秋林集團副總裁王凱介紹,二審之所以能夠獲得有利判決,是因為在庭辯中提出了若干有力的證據支持。
一是一審的過程中,南崗區人民法院存在超越級別管轄標準受理的情況,需要依法予以糾正。南崗區法院只有涉案標的在3000萬額度以下的審判權限,超過一個億需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這是具有決定性的一個判決依據。
二是依據2006年公司章程,秋林集團的所有重大合同的簽訂,都必須通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流程。但據秋林集團稱:他們從未簽訂博瑞商業所主張的房產協議,更未經秋林集團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合法批準。
用積極行動詮釋“股東的責任”
在2011年4月,博瑞公司以秋林集團未履行過戶手續在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發起訴訟,狀告秋林集團未按合同協助其辦理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20號房屋(即秋林商廈)的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權證。2011年9月27日南崗區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被告秋林集團敗訴。
據王凱介紹,拿到一審判決之后,馬上在新管理層的帶領下,所有人員都發動起來進行緊鑼密鼓的應對工作。在相關資料不完整的情況下,近乎從零開始對相關案件資料進行梳理和調查,經過“十五個緊張的日日夜夜”,終于在10月13日將上訴狀交到了中院,完成了上訴程序。
二審開庭日比預想中來得要快。“按照規定應該在一個月以后才會開庭,但是在11月1日就得到了開庭通知,11月7日開庭。”此時原始資料不足,是新管理層面臨的最大困難,王凱曾親自要求法院延期,但沒有獲得準許。
在幾天之內完成應訴準備,這個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終于在新管理層團隊的努力下完成。“我們千方百計獲得資料,包括律師等專業人員的審核和調查,終于在11月7日成功進行了庭辯。”王凱提起那段緊張的時光,依然記憶猶新。
從目前的裁定結果來看,政府部門依照法律維護市場秩序,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市場公平和公正。秋林集團及其董事會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顯示了秋林集團內部管理的健康和完善。
對于其他同樣面對“歷史包袱”的上市公司來說,秋林集團新股東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用積極的行動,尋求維護自身財產安全、保障投資人權益,無疑具有代表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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