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綠色發展已逐漸成為各國以及各行業的發展共識。2020年,中國首次提出“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減排目標。這意味著,中國將在未來十年全面實現能源、經濟領域的深度低碳轉型。而要實現深度低碳轉型,就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可再生能源與傳統煤電在電力系統中的矛盾。
中國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必然要在電力體系中發展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這就需要控制煤電的裝機規模,并隨著可再生能源、電網、儲能技術的發展而逐步淘汰煤電。同時,電力發展“十四五”規劃指出,協調優化“源-網-荷-儲”各類型靈活性資源,充分挖掘現有靈活性資源的潛力,包括增加儲能設施、提高現有輸電通道的利用率,并通過電價引導電力需求側的負荷特性,實現更好的用戶側靈活性調節和“削峰填谷”效果,有效支撐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促進“源-網-荷-儲”深度互動,保障能源生產、傳輸、消費的高效可靠,提升電網運行水平,從而創建一個有利于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高靈活性的電力系統,早日實現雙碳目標。
日前,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發布簡報《2021年上半年中國煤電項目最新進展研究》,根據中國各省級項目審批部門的公開數據,2021年上半年通過各省級發改委核準的燃煤發電機組裝機容量共計5.2吉瓦,多為熱電聯產項目,總量比去年同期減少78.8%。綠色和平表示,從2021年上半年煤電項目的核準情況來看,中國對國內煤電項目的管控愈加嚴格,但仍需要繼續警惕“十四五”期間待投運項目的體量。
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特別是在“雙碳”目標和“嚴控煤電項目”的雙重約束下,煤電行業盡早實現裝機達峰是2030年前中國碳達峰的關鍵。綠色和平建議,中央政府需在“雙碳”目標的指導下,進一步統籌和審視新批煤電項目的必要性。同時,綠色和平強調,應重點關注陜西、貴州等富煤省份大規模推進煤電項目的潛在趨勢,對各省的電力系統充裕度和煤電裝機需求進行科學評估;各省級政府應積極配合中央政府履行“嚴控煤電項目”的承諾,謹慎核準新增煤電項目,充分挖掘現有發電機組的容量價值和調節能力,結合需求側響應設定科學的電力保障路徑,并將電力系統靈活性提升目標納入中長期電力規劃,助力省內電力部門的深度脫碳。
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未來,煤電產業應繼續嚴格控制新增煤電裝機規模,充分發揮現有存量煤電機組的靈活性潛力。在對現有煤電機組進行必要的靈活性改造的同時,降低煤電在電力系統中的裝機比例,為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的電力體系奠定基礎,以實際行動助力國家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轉自:中國發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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