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要求推進適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態環保項目謀劃,建設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并明確將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項目列為支持對象。
4月12日,中建政研綠色低碳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林凡接受經濟觀察網專訪時表示:自2020年9月生態部辦公廳、發改委辦公廳、國開行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推薦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的通知》以來,EOD模式試點申報工作已經開展了兩期。《指南》的發布表明EOD模式探索已經基本成熟,項目的管理也摸索出了規范方法,試點工作可以結束了。
端倪
據陳林凡觀察,這一轉變早有征兆。去年4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開行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指出要在中央項目庫中補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區域環境協同治理等重大項目,以及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生態補償、“無廢城市”建設等試點項目的儲備與支持。此后,各省生態環境部門和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建立了協調工作機制,及時共享生態環保信貸項目信息及調度情況。
陳林凡稱,此時,EOD模式的常態化初現輪廓。
隨后,部分省份推出了省級EOD模式試點申報或環保金融項目庫建設工作。今年1月7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發改委以及國開行安徽分行、農發行安徽分行聯合發文開展省級EOD模式試點申報工作,要求各地市按照動態的原則進行申報,成熟一個申報一個,不限時間不限數量。
當月27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發改委以及國開行山東分行聯合發文開展第二批EOD模式試點申報工作,要求各地市在2月28日之前上報,每個地市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
“兩省省級EOD模式試點申報工作的推出,實際上已經突破了國家級EOD模式試點申報在申報時間和申報項目數量上的限制,形成了國家級和省級兩級試點申報的格局。” 陳林凡表示。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3月31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印發《山東省環保金融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指出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共同管理環保金融項目庫,入庫項目將由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定期推送給金融機構,作為綠色融資主體貸款授信和享受政策優惠的重要依據,引導金融機構對入庫項目進行重點支持。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服務區域、對于污染防治攻堅任務支撐作用、環境效益、公益性等情況,入庫項目將分為“優選項目”和“一般項目”,“優選項目”可享受更加優惠的信貸政策支持。
陳林凡認為,山東省《管理辦法》雖未明確說明山東省的環保金融項目庫是否就是生態環境部《指南》中的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但無論如何,即使原本就是兩個庫,大概率還是會合并或轉入。這也意味著,隨著生態環境部《指南》的發布,EOD模式的試點申報制將轉為常態入庫制,而且部分省份也會推出省級入庫辦法,再次形成兩級入庫格局。
項目庫的“模樣”
實際上,生態環保類投資項目的“庫”不止《指南》一個。
去年10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和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布《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要求各地加大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該庫與《指南》中的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是有關系的。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的資金來源為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即通過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主要針對公益性生態環保項目。
陳林凡分析,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是中央項目庫的一部分。原本中央項目庫并沒有考慮類似EOD這樣兼顧公益促進與產業開發的項目。但是出于生態環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考慮,去年4月生態部辦公廳、國開行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生態環保重大工程項目融資的通知》,指出要在中央項目庫中補充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指南》的發布表明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管理系統已經建立起來并投入使用了。
陳林凡認為,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給EOD模式帶來最大的變化可能就是管理標準化。“一是從線下轉為線上。以往的EOD模式試點項目評審采用的都是電子或紙質文件審閱,文件不進專門系統。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儲備庫要求線上申報、線上提交。系統可以留存各個環節關鍵信息,便于記錄、查閱和追蹤。”
“二是評估論證前置。文件提交前,需要經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論證評估,再提交給金融機構。結合之前的工作經驗來看,各省生態環境廳在評審項目前大概率會與省國開行等金融機構商討,結合金融機構意見對項目進行反復修改,相當于將金融機構意見前置,可大大提高項目質量。”
值得關注的是,《指南》對EOD模式項目的入庫提出了諸多新要求。一是項目數量限制。按照“成熟一個,申報一個”的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入庫EOD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
二是項目總投資限制。地市級及以上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和實施主體的EOD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50億元;區縣級政府作為申報和實施主體的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30億元。
三是子項目數量限制。《指南》要求項目邊界清晰,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之間密切關聯、充分融合,避免無關項目捆綁,組合實施的單體子項目數量不超過5個。
四是進一步明確了入庫紅線。如明確指出,除規范的PPP項目外,不涉及運營期間政府付費,不以土地出讓收益、稅收、預期新增財政收入等返還補助作為項目收益;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優化項目建設內容,力爭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況下實現項目整體收益與成本平衡。總體開看,相對試點申報制,《指南》在管理標準化、項目常態化等方面有了長足進步,同時也保持了相當的謹慎。
要入庫嗎?
多位從事地方政府投融資的人士現在的想法是,要不要入庫?
這個原本不該成為問題的問題,反而成為了大家第一個疑問。原因在于,前兩批,尤其是第一批36個試點項目的融資數據。陳林凡告訴記者,截至去年年底,國開行對首批36個試點項目累計授信額度僅約519億元,實際放貸額度僅約121億元,實際獲得資金支持的項目僅三個,即浙江湘湖片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項目、重慶市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項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九師161團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項目。
“當然,也有農發行、中信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對其他項目進行了信貸支持,截至11月30日累計授信額度644元,貨款186億元。但是,這些所謂的其他項目多是原本就可以獲得信貸支持的子項目,也就是說,項目獲得信貸支持已經和項目是否采用EOD模式沒多大關系了。” 陳林凡告訴記者。
而這些數據,也是陳林凡一直關注的生態環境部去年全國培訓文件數據以及生態環境部公號文章數據。陳林凡認為,即使將所有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額度合計,也才約300億元,而36個試點項目總投資約2675.66億元,按照項目資本金為總投資的20%、項目建設期三年計算,平均每年資金需求量約700億元,差距甚大。“如果這樣EOD模式項目入庫的好處在哪里?更何況,有些EOD模式項目沒有參與試點申報也獲得了國開行信貸支持。”
類似當初的PPP項目庫,陳林凡的建議是能入就入。在他看來,入庫項目可以享受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優先審查審批、優先貸款投放、優先優惠利率、優先延長貸款期限等優惠信貸政策支持,而且大概率還將享受各級政府相關生態環境治理資金支持,這對原本利潤水平就不高的EOD模式項目來說簡直是“天降甘霖。”
陳林凡強調,不要小看貸款期限延長三五年、貸款利率降低0.1%、貸款寬限期延長一兩年,對于一個總投入30億元-50億元的項目而言,上述任何一個優惠政策都可以幫助企業節省一大筆資金。更何況,入庫項目都是經過省廳和銀行審批,質量上應該會比原本走申報制的項目高出一截,獲得信貸支持的概率也會更高。【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轉自: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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