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無法而不治,民無法而不立”。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為不斷牢固樹立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武昌區局采取強化執法監督職能、法制宣傳職能、法制審查職能等三個方面,持續推動基層法規工作走深走實。
一、強化執法監督職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強化行政執法案件事中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案件事中審查監督,結合專賣執法影像和文書,從主體、證據、事實、程序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審查力度,確保行政決定經得起法律檢驗。制定完善審核文書,強化行政執法案件全過程記錄,確保審核清單、臺賬、文書、檔案完整統一。
創新和改進執法監督方式。武昌區局將執法監督關口前移,發揮法規人員能動性,掌握執法監督主動權,變“遇錯再糾正”為“預防錯誤發生”,從事后監督向事前監督、事后糾錯向事前預防轉變;延伸執法監督范圍,將監督范圍延伸到專賣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行政許可辦理、許可證辦理后續監管、罰沒物品管理、案件移送等環節,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二、強化法制宣傳職能,提升普法工作實效
分解普法任務,壓實普法主體責任。著力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明確普法責任清單、工作標準、考核細則等,細化武昌區局普法責任分工和考核細則,把普法任務落實到部門和人員,讓各部門明確自己的責任,挑起自己的擔子,進一步壓實普法主體責任。著力改變武昌區局法規部門普法宣傳“單打獨斗”的局面,推動普法宣教工作落地。
狠抓法治教育,提升全員法治意識和能力。狠抓重點對象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教育培訓。完善管理人員學法常態機制,加強對應知應會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管理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針對一線執法人員,著重培養其依法行政、防范風險的法治意識;針對一線經營人員,定期開展與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實用性法律知識的學習宣傳,切實提高依法經營水平和能力。
三、強化法制審查職能,有效防范法律風險
強化區局制度合法合規性審查。規范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統一有效、全面覆蓋、內容明確的制度體系,通過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凡是提交武昌區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的決策性事項都必須經法規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后,才能提交研究討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作用,對行政執法、卷煙經營、企業管理中的疑難問題和涉法涉訴問題,及時了解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等專業人員的審查結果,確保工作合法有據。
逐步提升區局法律風險防控水平。健全完善法律風險防控相關制度,將法律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生產經營、內部管理、行政執法全過程,形成法律風險管理權責清晰、響應及時、相互配合的長效機制。細化分解法律風險防控崗位責任,對區局出現的輕微法律風險,可以交由責任部門自行整改;對于一般等級的法律風險,可交由區局法規部門處理;對于重大等級的法律風險,報市局法規部門處理,進一步夯實各崗位法律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形成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風險防控工作機制。持續開展法律風險全面梳理、排查,持續定期組織法規人員和各條線業務骨干開展重點法律風險問題梳理、排查,對排查出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確保風險處置及時到位,保障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平穩運行。(陶磊)
轉自:咸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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