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煙草執法部門給了我一次糾正錯誤的機會,我已經知道隨便在外面拿煙是違規行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規定,本來很擔心,沒想到煙草服務很到位,執法也有溫度,我以后一定不會再犯。”9月8日,作為武昌區局首張“首違不罰”清單的當事人,武漢市星武辰副食店的零售戶梁某感慨地說道。
“因為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這位零售戶到武昌區局處理時,煙草工作人員認真核實其違規情況,發現該零售戶屬于初次違規、危害后果輕微,并且已于責令限改期內改正,符合“首違不罰”的條件,按照“首違不罰”相關規定,決定對該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且相關記錄不會納入誠信失信記錄。
根據武昌區局工作人員介紹,主觀上不重視和客觀上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一知半解是一些初次違規的煙草零售戶發生此類問題的主要原因。對此,武昌區局嚴格落實湖北省局 “首違不罰”“輕微不罰”相關規定,對屬于“首違不罰”清單事項列明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的行為,在煙草行政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據了解,這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是今年以來武昌區局對新《行政處罰法》中“首違不罰”條款的初次嘗試,也是區局踐行“軟法之治”,提升監管效能的縮影。武昌區局堅持行政執法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探索實踐“首違不罰”,使行政相對人認識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和有責性,實現從被動接受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到主動遵守的轉變,邁出“軟法”治理的重要一步。憑借“首違不罰”、“輕微不罰”的人性化做法,既讓廣大煙草零售戶更加了解煙草政策,增強了守法意識,也讓煙草行政執法更有“人情味”,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
下一步,武昌區局將繼續堅定初心,全面啟用“首違不罰”和“輕微不罰”執法模式,圍繞柔性執法、懲教結合、服務提效,實現執法工作剛柔并濟,讓案件辦理進入“快車道”、跑出加速度。將“首違不罰”“輕微不罰”作為一項創新型執法舉措,在煙草執法監管領域中廣泛展開,讓更多人都體會這種寬嚴相濟的新型執法方式帶來的溫度,把真心為群眾服務、最大限度保護群眾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規范執法、溫情守護,切實提升群眾的法治獲得感。(蔡新程 黨超)
轉自:中企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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