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由大灣區國際信息科技協會主辦,大數據治理工會和香港Web3.0標準化協會共同承辦的“推動數據要素流通,促進數字經濟新質生產力發展峰會”在香港舉辦,全國政協副主席、大灣區國際信息科技協會主席梁振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劉光源,國際數據空間協會(IDSA)董事會主席Reinhold Achatz,印度尼西亞國家發展規劃部國家系統數據主任Dini Maghfirra,巴基斯坦財政部部長Ali Pervaiz,菲律賓證監會委員Rogelio V. Quevedo,香港交易所集團首席科技總監徐慶強以及下一代互聯網國家工程中心主任、澳門科技大學下一代互聯網國際研究院院長劉東等出席并發表演講。

會上,劉東表示,數據已成為全球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重要驅動力,數據流動每增加10%,將帶動GDP增長0.2%。數據的價值隨著人工智能快速發展,越來越受到關注,也給我們帶來了新的機會。香港是國際貿易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自由港,聚集了全球領先的金融科技公司和數據科技企業,以數據空間和Web3等技術為基座,構建香港國際數據流通交易樞紐,可以充分發揮香港制度框架優勢,融入全球數據流通體系,為全球數字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以數據空間香港站為契機 建設國際數據流通交易樞紐
“推動全球數據流動,首先需要探索一套完善的,涵蓋法律規則、技術體系以及管理模型的國際數據流通機制,實現全球互聯互通互操作;其次,為了鼓勵數據流通交流的積極性,還應設計一套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讓數據真正價值化。從目前來看,Web3和數據的結合是一個很重要的方向,值得我們去探索和實踐。而個人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能力是實現這些的基礎底座。”劉東在會上表示。
數據空間依靠數據使用控制和智能合約等技術全面保障數據自主權,解決了數據不敢、不會、不想共享的難題,其分布式架構更是可以快速構建一個開放數據空間網絡,保障數據流通交易的靈活、安全和高效,創造更多的商業機會,形成新的商業模型。會上還正式簽署國際跨境可信數據空間香港站合作備忘錄,香港站的建設將聯接全球數據流通網絡,為構建國際數據流通樞紐提供清晰的技術路徑,全面實現數據的可信互聯和價值共創。
劉東指出,全球范圍,目前已有一百多個數據空間用例,廣泛涉及醫療、制造、能源、交通等數十個行業領域,擁有大量的數據接入源,應用場景廣泛,發展潛力巨大。隨著國際數據空間協會的推動,日本、巴西、新加坡等已經逐漸形成了區域性的Hub,互聯互通的國際數據空間網絡正在加速形成。我國國家數據局在2024年12月份,正式發布《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提出到2028年建成100個成熟的數據空間示范試點。數據空間已成為數據流通的主要方式之一,相信通過香港站的建設,依托香港的既有優勢和內地的支持,香港將快速成為這一全球網絡中的核心節點。而Web3的發展正推動形成新型數據流通機制,將創造面向數據要素確權、流通、交易、融資等全生命周期的經濟體系,以數字金融機制推動數據價值化,讓每一個參與方都能獲取收益。依托數據空間與Web3技術構建的面向全球的國際數據流通交易,將更好的實現數據價值化,提高數據流通效率和積極性。并可以探索更多的數據資產化、資本化模式,鼓勵并激發數據流通與交易,挖掘數據要素更大經濟價值。
依托國際數據產業聯盟 構建香港乃至全球數據產業生態體系
談及本次會上整理成立的“國際數據產業聯盟”,劉東表示:“我一直在IEEE、IDSA、全球IPv6論壇等多個國際組織任職,非常榮幸參與香港國際數據產業聯盟的籌建工作。應該說,非政府性質聯盟,在產業推進、技術標準以及政策引導等方面能發揮更多作用,其更靈活高效,更易形成共識,可以快速形成技術規范并開展實踐驗證,推動政策的落地。”
在與政策制定機構如何產生協同效應方面,劉東則表示:一是,數據聯盟可以代表業界需求,向政策制定機構提供實踐反饋和技術建議,幫助政策更貼近實際需求,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聯盟可以將政策的抽象要求轉化為產業界可操作的標準和流程做好翻譯器。三是,聯盟可以為政策的推出先行先試,提供測試國際數據流通政策的場景。這不僅幫助政策制定者評估政策的可行性和效果,也為政策的優化提供數據支持和實證依據。非政府性質的數據聯盟通過技術推動、行業協作和政策對接,能夠改善、提升并支撐、落實跨境數據傳輸機制,與政策制定機構形成良性互動,促進全球數據治理體系的完善和發展。
同時,劉東建議聯盟可以重點優先關注四個領域:一是建立非正式的政策對話平臺:聯盟建立常態化的跨國政策對話機制,可以促進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數據法規協調與互認。例如,國際數據聯盟可以定期舉辦多邊會議,邀請各國的數據保護機構參與,討論并制定統一的數據共享標準。二是提供法律合規支持:包括提供詳細的合規指南和工具,幫助成員理解和遵守不同國家的法律法規,降低數據跨境共享的法律障礙等。例如,編制各國數據保護法的比較報告,并提供合規性評估服務。三是保障數據共享與交易的參與方的利益,提出收益分配機制及激勵機制:包括制定明確的收益分配模型,確保所有參與方根據其貢獻和投入獲得公平的回報,制定明確透明的分配機制和市場激勵機制等。例如,基于數據貢獻量和質量進行收益分配,確保數據提供方和數據使用方都能獲得合理的利益。最后一點則是行業生態的支持:包括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的應用及示范,提供技術驗證和經濟商業模型的驗證等。形成一個完善的生態鏈和生態體系,并推動其可以良好的可持續化運轉。

最后,劉東總結表示,香港憑借其先進的數據基礎設施、科技金融優勢、完善的制度框架、國際化的教育和人才資源,以及積極建設的數據空間和Web3生態體系,在促進國際跨境數據共享中具備顯著優勢。這種多維度的優勢,將使香港將在國際數據流通交易網絡中扮演關鍵角色,推動全球數據經濟快速發展,并為香港自身的經濟增長和國際影響力提升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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