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集裝箱船訂單落地中國——
航運業碳減排開啟氨燃料時代
近日,中國船舶集團上海船舶研究設計院(以下簡稱“上船院”)自主研發設計的1400箱無艙蓋集裝箱船獲得來自比利時船東的訂單。據《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這是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集裝箱船訂單,其成功簽約標志著全球航運業在清潔低碳領域邁出關鍵一步,航運業碳減排開啟氨燃料時代。
作為氫的衍生物,綠氨和綠色甲醇助力航運業實現脫碳目標的優勢開始顯現。2023年7月,全球航運巨頭馬士基訂購的全球首艘綠色甲醇集裝箱船開啟首航,此次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船舶訂單落地中國,也將進一步加速推動綠氨在航運業的應用。
清潔能源船舶的大突破
據了解,全球首艘氨燃料動力集裝箱船可裝載1400個20英尺標準集裝箱,配備氨燃料發動機、氨燃料儲罐、供給系統和加注系統;船舶能效設計指數低于基線約45%,碳強度指標評級A級,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約1萬噸。
上船院透露,在該船研發過程中,重點考慮了氨燃料具有毒性、腐蝕性等特點,最大程度減少了氨氣毒性的影響。為確保氨燃料加注、儲存和供給系統安全可靠,避免產生泄漏,已有針對性的各種有效應對措施。
“過去幾年,我們和一些船東、船級社開展過若干個項目的聯合開發,都是針對清潔能源在船舶領域應用的探討。雖然相關理論和設計已基本成熟,但由于此前一些現實條件不具備,我們并沒有下決心付諸實踐。現在,IMO(國際海事組織)預計在今年底頒布首個氨燃料指導文件,氨燃料船舶主機也會在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得到實質性交付。由于這幾方面的推動,現在我們的訂單才能夠確定可以被執行。”中國船舶集團學科帶頭人、上船院船型設計大師林潔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訂單落地是清潔能源船舶的重要突破,也向市場釋放一個積極信號,就是氨燃料這個方向是可行的,相信接下來會有更多訂單落地。”
信德海事綠色航運研究員張晗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從供應端看,氨的生產不是問題,現在已經有綠氨工廠,另外氨的儲運也已經非常成熟。比較關鍵的是船舶主機,雖然目前市場上還沒有實體的能夠用于大型船舶的氨燃料發動機,但全球兩大船舶主機生產商都在研發,預計到2025年初會有實體主機交付,之后的配套就相對簡單了,可能到2026年就能看到真正使用氨燃料的實船交付。”
被航運業寄予厚望
IMO2020年8月發布的第四次溫室氣體研究報告顯示,2012-2018年,國際海運碳強度降低約11%,但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從9.77億噸增至10.76億噸。預計到2050年,隨著海運需求持續增長,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比2018年增長約50%,比2008年增長約90%-130%。
為加速航運業脫碳,去年7月,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會議通過《2023年IMO船舶溫室氣體(GHG)減排戰略》,進一步收緊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減排要求,明確應盡快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排放達峰,并考慮不同國情,在2050年前或2050年左右實現凈零排放。
在此背景下,氨燃料被航運業寄予厚望。
“氨燃料目前公認的最大優勢就是燃燒后沒有碳排放。同時,氨作為氫的載體,比氫更容易儲運且能量密度相對氫更高。與同樣是氫載體的甲醇相比,氨生產相對容易,只需要用氫和空氣中含量最多的氮氣,而甲醇生產還需要二氧化碳,可持續的綠色來源的二氧化碳獲取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張晗坦言。
林潔也指出,氨是氫的衍生物,本身并不含碳,燃燒也不會產生碳排放,所以被航運業寄予厚望。其實作為燃料,氫燃料可能更好,其燃燒只產生水,但因為儲運比較困難,暫時無法被大型遠洋運輸船使用。而氨作為最接近氫燃料的一種利用方式,在助力航運業減碳方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選擇。“
挪威船級社預測,到2040年,航運中的氨用量將達到1900PJ(皮焦),占航運燃料構成的13%;到2050年將達到5000PJ,占航運燃料構成的36%。
全產業鏈待構建完善
盡管前景廣闊,但氨作為船舶燃料目前仍處初步探索階段,對于全產業鏈的構建和完善,仍需各方共同發力。
在林潔看來,當前最關鍵的問題在于規范缺失。”整個供應鏈的建設,包括配套的加注方式,目前都沒有一個公認的行業規范。標準法規是促進產業鏈完備的關鍵一環,產業鏈上的船東、燃料供應商以及配套的加注設施等,都需要統一要求和標準,以此更好地協同發展。另外,因為氨有毒性,氨燃料的加注方式是采用船對船加注,還是裝卸貨同時進行加注,需不需要額外的安全措施,也亟需行業規范。“
多位受訪者也表示,由于氨具有毒性,相關從業人員對其認知和接受度也很關鍵,需要做好相關保障。
另外,經濟性問題值得關注。”目前氨和甲醇在經濟性上面臨同樣的問題,要保障燃料的綠色屬性,按照現在的成本或生產規模,用作船燃料不具備經濟性,可能在產生規模效應后,才能進一步降低燃料成本。當然,碳稅的執行可能會彌補綠色燃料和傳統燃料之間的價格差。“張晗表示。
“經濟性也使行業目前面臨現實的'先有蛋還是先有雞'問題。對燃料生產方而言,需要船東給予足夠承諾,保證支付一定的綠色溢價采購綠色燃料,才可能規模化大批量生產,這需要二者溝通配合并形成信任度,共同推動產業鏈同步協調發展。”張晗說。(記者 李玲)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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