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鋼勝訴印尼熱軋產品反傾銷案


    時間:2013-04-18





      本報訊 4月7日,武漢鋼鐵集團收到印尼反傾銷委員會(KADI)終裁公告文件,裁定中國武鋼熱軋卷產品重回零稅率。從終裁披露到終裁公告的2個月時間內,武鋼集中抗辯,獲得終裁勝訴。

      近年來,印尼、歐盟等國家和地區揮舞貿易保護“大棒”,針對中國鋼鐵產品發起多次反傾銷調查,對中國鋼鐵產品出口征收高額反傾銷稅。2006年,印尼對中國熱軋卷產品立案,要求征收的反傾銷稅率最高達42.58%。對此,武鋼積極應訴答辯,歷經兩年艱苦維權,2008年該國裁定武鋼反傾銷稅率為零,武鋼成為當時唯一一家在印尼取得反傾銷零稅率的中國鋼企。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再次抬頭。按照WTO規則,在同一案件中,初審零稅率企業不應納入復審程序。然而,印尼于2011年修改了本國反傾銷條例相關內容,并在世界貿易組織關于反傾銷稅5年期限未滿時,于2012年4月4日啟動對中國熱軋卷產品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時,將武鋼也納入了復審范圍。今年2月6日,該國作出復審終裁披露,將武鋼的反傾銷稅率從2008年終裁的零提高到16.32%。

      為維護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的形象與權益,武鋼集團國際經濟貿易總公司一方面全力呼吁印尼遵守國際市場規則,尊重貿易事實,一方面聯系國家相關部門尋求支持,積極實施“日落復審”抗辯工作。在國家商務部和鋼協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武鋼以詳實的數據資料和無可辯駁的事實,應訴印尼熱軋產品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抗辯終于在最后階段取得勝利,反轉2個月前印尼方面披露的結果,重回反傾銷零稅率。

      據悉,2006年以來,武鋼應訴泰國、印尼、俄羅斯、印度、巴西和歐盟等國和地區反傾銷7場官司,取得多次勝利。

      鏈接:所謂“日落復審”,就是在征收產品反傾銷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又稱期滿復審。根據世貿組織反傾銷協議的規定,任何最終反傾銷稅,均應自征收之日起,或自涉及對反傾銷和損害同時復審的最近一次行政復審之日起5年內終止。“日落復審”將決定反傾銷是繼續生效、延伸和提高稅率,還是終止。因此,積極參與反傾銷“日落復審”,是企業和產品重新回到國外市場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反傾銷裁定的轉折關鍵。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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