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月14日電(記者黎冬梅)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從2002 年進入城市燃氣行業,短短十多年,成為中國內地最大的集管道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分銷及車船加氣為一體的跨區域能源服務商之一。在中國內地從事天然氣業務的眾多企業中,中燃各方面基礎條件并不突出,但中燃敢于亮劍,十年間取得超常規發展,近年來又歷經一系列風波,依然保持平穩快速的發展。
前行的道路上從來沒有一帆風順,看似結束的中燃商戰故事繼續在上演,今日的中燃,從董事會高管到普通員工,秉持“誠信、創新、合作”的中燃精神,和“樹正氣、講和諧、干實事”的工作作風,深化改革,二次創業,在危急中繼續開拓奮進。
2013年3月11日- 14日,中國燃氣(00384)前正副主席李小云、徐鷹現身香港高等法院出席聆訊,向中國燃氣索要巨額股票期權(1.05億股,行使價為0.80元)。此案引起中國燃氣股東和員工的反彈并表示強烈反對,他們認為,早在2011年3月3日及4月26日,中國燃氣分別于董事局會議及特別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罷免李、徐二人董事職務,并在3月3日生效,二人行駛認股權前已被罷免職務,故認股權自動失效。他們認為,股東和員工的利益應該得到保護。
2002年,中國燃氣在香港交易所主板買殼上市。從起步時期的“一窮二白”起,中國燃氣在短短的十年之內便迅速發展成了一家總資產達320多億元、營業收入達190多億元的大型企業,一舉成為了中國最大的集管道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分銷為一體的跨區域燃氣運營商。正當中國燃氣的高速成長讓同業人士刮目相看時,一場突如其來的“12·17事件”卻將這家民營企業拖入了利益紛爭的巨大漩渦。2010年12月17日,中國燃氣董事總經理劉明輝和執行總裁黃勇在中國燃氣深圳總部突然被公安人員帶走。事發之后,立即在海內外媒體中引起軒然大波,對事件的各種猜測一時間眾說紛紜。而在隨后的一年半中,從中燃董事局的“人事地震”到公司的特別股東大會,從劉、黃獲保釋到新奧能源的敵意收購戰,如同一部離奇曲折的連續劇。
2012年 7月24日上午,事件發生戲劇性逆轉,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委派專人來到中國燃氣深圳總部,宣布了不起訴劉明輝、黃勇的司法決定。還劉、黃二人清白。伴隨著劉、黃二人的回歸,市場重拾對中燃的信心,中燃股票一路走高,由最低潮時期的每股1.6元,一度漲至每股最高8.99元。同時中燃業務也呈現欣欣向榮的景象。
中燃集團董事總經理劉明輝表示,中國燃氣歷經磨難所表現出的頑強和堅韌已經成為了一筆寶貴的財富,他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判決。他說:“中燃連續經歷了高管動蕩和要約收購兩個重大事件而不倒,這在中國是第一家,值得每個中燃人為之自豪。回顧中燃十年來發展企業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激情、夢想、超越一直伴隨著我們前行,中燃一定能成為燃氣行業的龍頭,我們要用業績說話,用發展步伐說話!”
來源:中國金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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