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搜索和360綜合搜索中鍵入“公關”,得到的百度百科和互動百科的答案是“一個組織為了達到一種特定目標,在組織內外部員工之間、組織之間建立起一種良好關系的科學。”而輸入“黑公關”,網絡上的解釋是本著“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理念,在網站和當事企業、個人之間充當著“掮客”的網絡公關公司。維基百科中也有相應解釋,但是點擊鏈接之后顯示“本頁面已被刪除”。這是記者做的一個百度和360搜索之間比較的小測試,其中包括本篇文章要揭示的現象之一“黑公關與網站刪帖的關聯”。
繼2010年雇傭網絡公關公司攻擊對方的“蒙、伊詆毀門”事件發生之后。近日,奇虎360的一則公告再次把“黑公關”推向了風口浪尖。這則公告表示,360已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不斷制造和傳播謠言、詆毀360商譽的公關公司,同時為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360宣布向全國征集制造謠言抹黑360的線索,單條線索最高懸賞10萬元。
不久前,潘石屹微博遭盜號,網上立即出現了大量虛假新聞稱,其遭盜號是因為使用了360瀏覽器,并迅速在微博上轉發達數千條。潘石屹當晚便澄清“自己使用的是蘋果手機和電腦,盜號事件與360瀏覽器一點關系都沒有”。有跡象顯示,一家名為“藍色光標”的公關公司與此次事件有關,藍色光標是國內最大的公關公司之一。日前,藍標CEO趙文權也在創業家年會公開場合承認,藍標為百度提供公關服務。當然,這只是360列舉的諸多黑公關造謠事例中的一件。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黑公關已經慢慢演變成了很多企業“營銷手段”中的一種。
那么,黑公關到底是什么呢?他們又是通過什么手段把一些大型企業整的焦頭爛額呢?記者通過調查顯示,網絡公關公司的經營業務主要有幾大類,一個就是現在大家非常熟悉的刪帖功能,刪除一些對客戶公司不利的帖子,以至于會有被瘋狂轉載的帖子一夜之間便在網上銷聲匿跡的現象出現。第二個是“事件營銷”,網絡公關給出的書面上的解釋是“利用或引發一個熱點事件,全程進行包裝炒作,引發關注,并吸引各路媒體進行報道轉載,擴大影響,最終達到宣傳目標”。實際上就是,將網絡公關公司的稿件由媒體發布,變為新聞,然后轉到各大小論壇去。除了發帖的,還有頂帖的、反駁的、和“打醬油”的。通過激烈的頂貼爭論帶動網友們關注和討論這一熱點話題,進行輿論造勢。還有“話題炒作”和“論壇傳播”,通過一系列手段制造出無中生有或是刻意扭曲的熱點內容,并控制和引導其放大過程。
如果在網上輸入網絡公關公司,就會出現數以百計的這種類型的公司名稱,他們從事著花樣百出的公關服務,在企業之間的商戰中充當著幕后黑手的角色。有的網絡公關公司則在網上貼出費用明細,比如,刪除一條帖子費用2200元左右,如若加刪諸如“百度快照”之類的東西,另加300元;刪除中型網站的帖子1500元一條;小網站則千八百元。看似價格不高,但是按照刪除帖子條數來算的話,這些公司的凈收入也算是一筆暴利。他們在刪帖之前更不會去關注這個帖子的真實性,因為他們做的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買賣。由此,一些網絡上反映民眾呼聲的真實負面報道,就這樣被封了口。此外,他們還有針對專門事件的系統流程,“專門策劃人員——項目經理負責監管全部流程——寫帖子人員——媒介——論壇——水軍即受雇于網絡公關公司,以發帖回帖為主要手段,為雇主進行網絡造勢的網絡人員”。一般來說,做一次大規模的網絡攻擊,要價在30萬到50萬元。
當然,本文并沒有絕對的否定網絡公關公司,多數網絡公關公司還是秉承著真誠的原則為客戶服務,比如定時定量在網絡上發布企業的正面新聞、軟文、口碑營銷,保持企業在網絡平臺上的動態信息,推動企業的發展。而本文所說的是那些沒有職業操守的“黑公關”。
這些“黑公關”的蓬勃發展自然會有滋生的土壤,企業之間激烈的商戰便是他們得以生存的硬性條件。在技術條件、品牌度差不多的情況下,一些企業、一些個別人就利用“黑公關”把他的競爭對手搞下去。這些公關公司一般規模較大,有專職人員,當然還有龐大的兼職群體,網上招聘這類兼職人員的招聘廣告不在少數,都是技術含量不高、“一鍵搞定”的活。試想,這些人如果假扮成消費者,同時攻擊一家公司、一種產品,他們虛假的帖子再被有計劃地發到成百上千的網站上,那么假的也就變成“真”的了。
除此之外,這些“黑公關”還有更加惡劣的手段,他們給“客戶”設局。在網站論壇上挑曝光帖子轉發,或是自己制造曝光帖,再等著企業送錢上門來,他們再刪,以獲得更多利益。
在黑公關的催化下,企業間的競爭變得越來越不明朗,他們不是靠自身的產品,而是越來越依賴公關,甚至是依賴“抹黑”、“詆毀”競爭者。一些公司起初是受害者,可后來又變成了侵害者,這個被利益和便捷驅使下的“商界”,變得越來越不寧靜了。另一方面,這一行為也給廣大的網友和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在網絡龐雜的信息環境下,信息真偽的辨別變得越來越困難。同時,也提醒廣大的網友和消費者,對于網絡上的諸多信息一定要進行理性的甄別,以免被騙或是無辜的被人利用。
那么,企業和用戶的利益在受到這樣的侵害時,就沒有執法部門來制止了嗎?有業內人士表示,網絡媒體不同于傳統媒體,首先發帖者是匿名的,密謀發帖者有時會消除自己最原始的帖子,在一個現象被談論的熱火朝天之時,卻不知這條信息是從何而來。警方即使立案,在調查的過程中也有很大難度。
在這里,國外的一些經驗很值得借鑒。第一,必須保證所發布的消息是有來源、依據和記錄的,即使刪除也要有內部控制流程。其實,我國微博上的備案制已經有這方面的基礎了。第二、要求上市公司業務財務相關的數據,包括公布在公司網站上的信息,必須保留7年,時時備查。如果這樣,基于網站對帖子生命周期負責的方面考慮,在選擇發帖的時候自然也就會慎重起來。第三、要求每家上市公司請一家‘外審公司’來監督自己。當然,這里要有一套嚴密的監管制度的支持。
在眾多的媒介中,互聯網作為新興媒體,必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隨之而來的污濁還需要廣大的網絡用戶和監管部門進行有效的清理。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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