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刻不容緩


    時間:2012-06-06





      隨著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發生,公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拷問不斷增多,對企業透明度與誠信的要求日益強烈。日前在京召開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討會上,業內人士提出,根據中國國情,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應分必盡、應盡和愿盡三個層次,其中,食品與質量安全責任屬于必盡責任,受法律法規約束,是重中之重。


      商務部世貿司技術援助與咨詢處副處長穆忠和透露,據相關機構統計,2011年全年中國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已達898份,報告的整體質量有一定提升。這些報告有利于中國企業在全球樹立負責任的形象。據了解,這一數字較去年增加100余份。


      但事實表明,由于正處于起步階段,中國尚缺乏可供參考的標準。2010年7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公布實施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這一國際社會責任標準對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產生重要影響。就這份國際標準,一些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民營企業心生憂慮。他們認為,很多民營企業正面臨成本增加、利潤降低的挑戰,因處于價值鏈中低端,其增收創利仍然依靠相對廉價的勞動力以及辛勤付出。《WTO經濟導刊》總編于志宏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在我國,根據企業發展時期的不同,企業社會責任分為必盡責任、應盡責任和愿盡責任三個層次。其中,應盡責任具有強制性,是法律與法規中明確規定的責任與義務,與質量安全問題相關的內容在我國法律中有明文規定,是企業必須履行的責任。“而應盡與愿盡責任,則與利益相關方的期望、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密切關聯。企業可根據自身發展水平而踐行。”


      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李錦記健康食品集團高級副總裁楊國晉對此也深有感觸。他談到,雖然很多企業正在生存與發展中艱難求索,但無論如何,產品質量的責任與要求是刻不容緩、不容半點馬虎的。因此,食品企業的責任更為重大。


      楊國晉進一步指出:“在生存與發展的天平中,可以說,一些企業選擇先生存再發展,將企業的社會責任拋擲腦后,降低產品質量水平以求獲利。這種急功近利的心態是不可取的。”楊國晉說,為了自身乃至社會實現良性、可持續發展,企業不妨放慢腳步。尤其是食品的安全與質量問題,乃重中之重,要求再高也不為過。


      可以看到,一些國有企業正在編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尋求突破。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將社會責任報告編制工作前移,實現社會責任報告從傳統的“事后編制”方式向“事前編制”方式的轉變;中國鋁業公司率先在國內企業中采用社會責任國際標準ISO26000進行報告編制。同時,一些業內人士也呼吁,我國需要在參照ISO26000的基礎上,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社會責任標準,促進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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